《中论·观业品》的七业说(三)

继续说《中论·观业品第十七》的“七业”

吕澄先生译此颂作:

谓语及行动,未远离无表,

及诸余远离,无表亦如是。

受用所生福,非福相如是,

并思为七法,应许为知业。

则七业为:1、语业;2、身业;3、未远离无表;4、远离无表;5、受用所生福;6、受用所生非福;7、思业。

《大乘中观释论》此二颂为:

“受用故生福,施受用福生,

非福亦復然,此名受用義,

并思為七種,了知諸業法,

身語表無表,遠離不遠離。”

若依《大乘中观释论》长行,则最后一颂当提前,这样也与其余版本相一致。即:

“身語表無表,遠離不遠離,

受用故生福,施受用福生,

非福亦復然,此名受用義,

并思為七種,了知諸業法。”

《大乘中观释论》的长行里给了几种说法,但也还是语焉不详,但基本可以总结为,除了身语思三业外,“表无表”、“远离不远离”、“受用生福非福”三对法里面,哪一对是另一对的解释——三选二:或者“表无表”就是“远离不远离”,或者“远离不远离”当理解为“受用生福非福”。不论选那一种解释,这两说都可以总结为这样的“七业”:1、身业;2、语业;3、表业;4、无表业;5、受用所生福业;6、受用所生非福业;7、思业。

其实从《大乘中观释论》的长行可以看出,对《中论·观业品》此处颂文里的“七业”到底应该怎么计算,至少到安慧时期,已经有不同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