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千七百万元的旁征
——《阿毗昙毗婆沙》一处题记的释读
前两天提到,基大师的堂兄弟尉迟宝琳出资抄写《阿毗昙毗婆沙》(即玄奘译之《大毗婆沙论》),后面有个题记 ——

题记写:
“ 龙朔二年七月十五日右卫将军鄂国公尉
迟宝琳与僧道爽及鄠县有缘知识等
敬于云际山寺洁净写一切
尊经以此胜回上资
皇帝皇后七代父母及一切法界苍
生庶法船鼓拽无溺于爱流
……”
“尊经”和“皇帝”都另起一行顶格写以示尊敬。
这里面有一个字的释读可能略有点问题——

《唐人写经》(河北教育出版社)和诸网络本都把《题记》第四行第六个字读为“回”,“胜回”,不通啊。
此字当释读为“因”。原件前面有好几处——



这几处都很明确应该读为“因”,而且《唐人写经》在这几处释读都无误,都读为“因”了。不知道为什么“晚节不保”,在最后一段里给释读错了。

这是一件16年嘉德拍卖的《唐贤写经遗墨并近代诸家诗画》中的一页(成交价5750万元!!!)。这一页是《摩诃般若波罗密经》里面的一段。此处也有和《阿毗昙毗婆沙》题记里同样的字样,也读作“因”。
以后遇到板书需要写“因缘”的“因”的时候,我就用这种写法了!因为显得比较“敦煌”、比较有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