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豪强往往侵占乡村寺观
《潮州府志》(清·乾隆周硕勋志)之《寺观》在卷十五,篇首有个小序。

《序》里说到:“……潮之名僧、仙逸每留其踪,而香灯所守,后嗣不肖者辄亦荡费;又往往为豪右并夺,可不登籍而稽之欤?……”
这是说,潮州的名僧、高道留下了踪迹,建立了寺观道场,而后人继承无能,寺观场所徒然废置……并且这些(公益性质的寺观场所)地产家业往往又被当地的豪强劣绅所霸占,所以呢,在编写志书的时候就把这些现有的正规寺院编籍,方便将来查考……

这一段有一个是我以前没想到的——地方豪右势力侵占寺观的行为。我以前读寺院的碑文,其中往往有涉及地产买卖的,这类碑刻类似一种地方性(乡村)的法律文书,文字中总觉得它们对寺院产权限定地太清晰。

原先认为,勒石刻碑是限制寺院把寺产流通出去,现在据此《序》文看来,还有约束当地的豪强避免其侵占寺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