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的五种责任
《大乘庄严经论》卷十二:
“譬如有智同侣于己作五种饶益业:一、与乐;二、与利;三、恒与乐;四、恒与利;五、不乖离。”
无著菩萨对好朋友的要求,奇高啊!要求好朋友要具备 “五种 饶益业 ”:一、给予快乐;二、给予利益;三、恒予快乐;四、恒予利益;五、恒常陪伴。
永远陪伴,给予利乐,这要求,比爹妈、老师的责任都高啊!
同样的,《大乘庄严经论》要求菩萨也要有类似的责任:即,把上面的利乐换成世出世间的利乐。
《大乘庄严经论》卷十二:
“与乐及与利,乐恒利亦恒,
及以不离散,五业如同侣。
菩萨五业亦尔:一、与不颠倒乐。世间成就者名‘乐’,由此得乐受故。二、与不颠倒利。出世成就者名‘利’,由此对治烦恼病故。余三可解。”
对菩萨来说,恒常给予利乐、恒常陪伴倒也正常。
菩萨另有五种 “ 似健奴饶益 ”:
“成生開出要,忍害與二成,
示以巧方便,五業如健奴。
菩薩五業亦爾:一、成熟眾生;二、開示出要;三、忍諸惡事;四、與世間樂;五、與出世利。是名菩薩五種似健奴業。”
文字容易明白,不多解释了。
这样菩萨一共有三十五种责任:分别似父、似母、似师长、似好友、似奴仆、似阿阇黎(辅导员)、似和尚(导师)。
其实我觉得这三十五条总结为似好友的两条就行了:一、恒常陪伴;二、恒予利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