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课中观史》46·4
那么,这就是我们可以看得出来的三论师系自身和禅修有关的这一部分。至于三论系和禅宗的关系,下面会单独再讲。
另外,三论师系和律宗这一系也有密切关系。
在禅宗出现以前,如果有大型的寺院,有大量的僧人聚在一起,是一定要符合一些戒律方面的规定,这些就被称为 “ 律寺 ”, 这也是印度佛教的重要组织形式。理论上来说,寺院的组织都需要照抄这种形式。但佛教传入中国,就有些 “中国化”的东西,比如说,寺院的“山林化”也是“中国化”的其中表现之一。后来禅宗出现以后,基于历史的、经济的原因,有形成的禅宗特色的丛林制度。刚才谈到的“五山十刹”也属于禅宗的丛林制度的一部分。在禅宗丛林制度出现以后,其他宗派也仿照禅宗的组织形式,形成了自己宗派的各种寺院制度……
三论师最兴盛的时候,今天意义上独立的禅宗尚未形成,也还没有后期的各种丛林制度,所以三论师的组织形式还是律寺的制度。加入我们把律寺大致配合“律宗”来说的话,那么,这一时期的三论师和律师、三论宗和律宗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其相关性。
前后看起来,三论宗流行的主要区域或者一些主要的寺院,都曾经出现过大量的和中国律宗有关的名僧。而且三论师系和律师系统地学问都非常丰富(比如我们讲过吉藏大师是被称为 “ 目力第一 ”的,好像和他喜欢 收集、整理经典有关),都很注意收罗典籍。这种对佛教典籍的收罗,在律宗或者三论宗的系统,还说不清楚到底是以哪个为主,谁是更主动些的,不知道。当时吉藏法师收集了很多书,而律宗的法师也很喜欢收集书来写《高僧传》 —— 写《高僧传》需要收集很多碑文、传记。
举个例子,会稽(绍兴)秦望山南麓的嘉祥寺,先有《高僧传》的作者慧皎律师,后有嘉祥吉藏大师,此后嘉祥寺又陆续“输出”了三论师和律师,又有律师允文,同时精相部律和《中观论》。
那么今天先到这里吧,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