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说精髓》084(91)
本论的四扼要略有不同。分四个:一、所破扼要;二、周遍扼要;三、宗法扼要;四、所成扼要。第一第二,相当于《略论》的前两个纲要;第三个宗法扼要,相当于《略论》第三第四个纲要部分;本论第四个扼要,相当于《略论》的结论部分。
特别地把“结论”提出来单独列一个科判,我觉得从实修上来说确实是一个亮点——经过前面分析以后有了一个结论,在这个结论上把心安住下来,这确实有单列的必要。而谛实一异的分析,也在分析的时候虽是前后两个部分,但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串联起来思考比较合适。
所以这部分呢,分四、分五怎么分都可以,内容本身没啥差别。
一、“所破”扼“要”:“知”“我见”“相”,就是明白地知道我执所执着的对象的样貌;
二、“周遍”扼“要”:“遮”除“实”有的“三聚”,就是说,补特伽罗如果是实有的话;它和蕴除了是 “谛实一”或者“谛实异”这两种可能,以外,再也没有第三种可能。
其实这第二个观点还是蛮重要的。我们一般人在这上面基本是死结,死在这第二点上极多。比如拿造庙来说,我徒弟经常和我有这类对话。
例一:
LAS:师父,下水道堵了。
我:修吧。方案一和方案二。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那就不修。
LAS:不修不行。
我:那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我:那就是方案一和方案二里挑一个。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我:那就是方案一和方案二里挑一个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重复 N 次)
我:你中观学的好啊,这是两头堵我啊。既然没有其他办法又必须要修,很简单,要么说服村民,要么多花点钱一劳永逸地做个新的工程……
我们一般人的思路就是这样:
例二:
刑警新人类: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没走!
队长:只可能在这两个地方?
新人类:是的!
队长:都找过了?
新人类:都找过了!没有!
队长:那小偷就不在这里……
新人类:不!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我看到的!
队长:只可能在这两个地方?没出去过?
新人类:是的!确定!
队长:都找过了?
新人类:都找过了!没有!
队长:那小偷就不在这里……
新人类: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我看到的!
……(重复 N 次)
例三:
甲:东西呢?我记得放在包里的!
乙:确定吗?
甲:确定!
乙:只有两个口袋啊!都找了吗?
甲:找了,都没有。
乙:那就在其他地方。
甲:不!我记得在包里的!
乙:确定吗?
甲:确定!
乙:只有两个口袋啊!都找了吗?
甲:找了,都没有。
乙:那就在其他地方。
甲:不!我记得在包里的!
……(重复 N 次)
所以,绝大部分人都死在第二个扼要。
我在跟人沟通的时候,经常在这类地方下被打成“连环劫”,看着对方是又好气又好笑。其实很简单,要么预设不对——“小偷不在这栋楼里”“钱包不在手提包里”,要不就是答案不“周遍”(没有全部包括进去)——“除了这两个房间还有其他地方”“包里还有个夹层”。
第二个扼要,一定要确定,在补特伽罗实有的背景下,有、且只有这两个答案!心里在没有确定“有且只有……”之前,后面分析也没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