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精髓》084(91)

本论的四扼要略有不同。分四个:一、所破扼要;二、周遍扼要;三、宗法扼要;四、所成扼要。第一第二,相当于《略论》的前两个纲要;第三个宗法扼要,相当于《略论》第三第四个纲要部分;本论第四个扼要,相当于《略论》的结论部分。

特别地把“结论”提出来单独列一个科判,我觉得从实修上来说确实是一个亮点——经过前面分析以后有了一个结论,在这个结论上把心安住下来,这确实有单列的必要。而谛实一异的分析,也在分析的时候虽是前后两个部分,但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串联起来思考比较合适。

所以这部分呢,分四、分五怎么分都可以,内容本身没啥差别。

一、“所破”“要”:“知”“我见”“相”,就是明白地知道我执所执着的对象的样貌;

二、“周遍”“要”:“遮”“实”有的“三聚”,就是说,补特伽罗如果是实有的话;它和蕴除了是 “谛实一”或者“谛实异”这两种可能,以外,再也没有第三种可能。

其实这第二个观点还是蛮重要的。我们一般人在这上面基本是死结,死在这第二点上极多。比如拿造庙来说,我徒弟经常和我有这类对话。

例一:

LAS:师父,下水道堵了。

我:修吧。方案一和方案二。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那就不修。

LAS:不修不行。

我:那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我:那就是方案一和方案二里挑一个。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我:那就是方案一和方案二里挑一个

LAS:第一种方案太贵;第二种方案村民不同意……

我:有没有第三种办法?

LAS:就这两种没有第三种。

……(重复 N 次)

我:你中观学的好啊,这是两头堵我啊。既然没有其他办法又必须要修,很简单,要么说服村民,要么多花点钱一劳永逸地做个新的工程……

我们一般人的思路就是这样:

例二:

刑警新人类: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没走!

队长:只可能在这两个地方?

新人类:是的!

队长:都找过了?

新人类:都找过了!没有!

队长:那小偷就不在这里……

新人类:不!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我看到的!

队长:只可能在这两个地方?没出去过?

新人类:是的!确定!

队长:都找过了?

新人类:都找过了!没有!

队长:那小偷就不在这里……

新人类:这小偷一定在这里!我看到的!

……(重复 N 次)

例三:

甲:东西呢?我记得放在包里的!

乙:确定吗?

甲:确定!

乙:只有两个口袋啊!都找了吗?

甲:找了,都没有。

乙:那就在其他地方。

甲:不!我记得在包里的!

乙:确定吗?

甲:确定!

乙:只有两个口袋啊!都找了吗?

甲:找了,都没有。

乙:那就在其他地方。

甲:不!我记得在包里的!

……(重复 N 次)

所以,绝大部分人都死在第二个扼要。

我在跟人沟通的时候,经常在这类地方下被打成“连环劫”,看着对方是又好气又好笑。其实很简单,要么预设不对——“小偷不在这栋楼里”“钱包不在手提包里”,要不就是答案不“周遍”(没有全部包括进去)——“除了这两个房间还有其他地方”“包里还有个夹层”。

第二个扼要,一定要确定,在补特伽罗实有的背景下,有、且只有这两个答案!心里在没有确定“有且只有……”之前,后面分析也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