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说精髓》084(87)
“如喻差别事故然。”
“如喻”,就是说无自性这件事在补特伽罗上比在法上容易理解,就像上面那个影像和法的比喻一样。
“差别事”,就是说补特伽罗无我和法无我,是在“差别事”、所依事上的不同——一个是在补特伽罗上认识其无自性,一个是在除了补特伽罗以外的法上认识其无自性。这两者在无自性上全无不同,而在所依事上有差别,其中,补特伽罗上易于了知,法上则略难以认识。
我们才一分析“补特伽罗”的时候,心里马上就带着它的所依事——身心、五蕴一起建立起来了,由此进而分析“依蕴假立”则容易安立;若是在其他的法上,我们不太容易有某法的所依事的知识结构所以难以认识到它的唯依分别增上安立。(不过我个人认为啊,树林、军队、串……这些还是容易理解的,所以《入中论》当中也用他们做比喻……)
我的理解是,对补特伽罗的分析比较近,随手就可以“提起来”(比如禅宗的“念佛是谁”“拖死尸的是谁”),相应的知识结构也比较好掌握(最简单就是身心,也不需要一定得用五蕴);对其他法的分析比较远,相应的知识结构也很难掌握。这就类似修“数息观”随时可以找到鼻子和呼吸,“念佛相好”则需要更多知识内容的补充,所以数息观被拿来作为禅修的基础,和“毘卢七支”一起被称为“毘卢八法”。
“是故依此难易序,经言‘如汝知我想,
亦如是知法’云云,于修次第获定解。”
所以呢, “依”照“此”种“难易”的顺“序”,经里面说了:“如汝知我想,亦如是知法”“云云”,你怎么认识“我”的,也怎么认识法。(可是次序相反的话也常见啊 ~~ 当然相反的话可以理解为证悟的次序——看我圆得多好。)
这样,我们 “于”补特伽罗无我和法无我在“修”学的“次第”上的前后当“获”得“定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