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精髓》084(75)

“俱生法我执所缘,色蕴眼耳器界等。

人法我执二皆具,自性成就之行相。”

俱生人我执之后,谈俱生法我执。自宗认为,“俱生法我执”“所缘”、对象,就是除了朴特伽罗以外的法了,比如**“色蕴”,比如“眼耳”,比如外在的“器界”“等”**。色蕴代表了五蕴;眼耳代表了根身;器界就是器世间、外在的环境。

这个俱生人我执、俱生法我执的俱生也有必要讲一下。这个“俱生”呢,字面上可以理解为是你“先天”、生下来就带着的,就是你任运地、自然会有的那个反应。

强调一下,这里说的是应成中观见,如果是唯识或者是自续,俱生法我执要算所知障的,他们认为人我执对应烦恼障,法我执对应所知障。声闻宗见呢,据宗义系统(包括北传)说,声闻不谈法我执,根本就没这个概念,认为声闻许法我。不过,汉文佛典中保存有声闻系(经部师)的《成实论》,明显谈到“法我执”;而且我们曾经就“认不认可法我”的问题问过南传的法师,人家似乎并不像我们宗义书里写的那样许有法我。所以还要慢慢沟通了解……

关于人我执和法我执,我自己有一个“公案”:二十多年前,有人推荐我参加某寺院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其中有一题就是“为什么说法我执是人我执的根本?”我路子比较野,直接引用《入中论》“无我为利他,由人法分二”,把题目骂了一顿。哈哈,那次考试我骂了好几题(可能骂了不下十题 ,连填空题都骂, hohohaha~~ ),估计把出题目的 ZS 师气够呛,哈哈……即使这样,我分数还是很高,好像是第二吧。但最后他们没收我。反正我也没当回事儿,撂下话:不收我不是我的损失,是你们的损失。

那个作文也是,满分一百,就给我四十分,我直接找到ZS师:“我哪里写的不对你给我四十分?!”他说:“你没按教理行证来写!”我说:“凭什么一定要按‘教理行证’写?你给《中论》也打四十分呗!”其实我在作文卷子里也怼他了,我最后一句写的是“平生第一次在两个半小时里面交 3000 字的论文!”他说:“你们高考不是一个半小时一千五百字吗?”我直接回:“写一千五百字和写三千字能一样吗?!”说起来,主要我还是一开始就没把他们当回事儿……

**“人我执”“法我执”“二”“皆具”**备 “自性成就之行相”,就是说人我执和法我执的表现呢,就是在人、法上执为由自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