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精髓》084(35)

下面说玄奘系的观点:

在前面讲“掉举”时说过,护法——玄奘系对对方的教证是推翻的,他们认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和五十八虽然都说“昏沉”是“痴分、痴等流、痴品类”,但仅是就其“增上”而言,剋实而论,昏沉等“通一切染污心起”,非独“痴分”。《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

“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四、善不善无记心起,非一切处非一切时。

谓无惭、无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烦恼:放逸、掉举、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随烦恼,通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所系

……”

这一段在谈“掉举”时也说起过。同样,昏沉也是随烦恼中“通一切染污心起”,所以不能单纯是痴之一分。

安慧系说,《瑜伽》卷五十五说**“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既然是世俗有,就是假有,所以 “昏沉”不能(如护法——玄奘系所说)别有自性。

《成唯识论》谓不然,此“世俗有”中,有是实有,有是假有,非一切说“世俗有”的皆是假有。说“昏沉”为“世俗有”者,乃就其随痴增上而说。

如前《瑜伽》卷五十五说: “覆、诳、谄、惛沈、睡眠、恶作,是痴分故,皆世俗有,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是实物有 ……”,这里《瑜伽师地论》说“无惭、无愧……”是“实物有”,但《集论》又说:

“何等无惭?谓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自羞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何等无愧?谓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羞他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护法 ——玄奘系发问:按你(安慧系)的说法,如果你的“无惭、无愧”是“贪、瞋、痴分”,那就是世俗有、假有,不能如《瑜伽师地论》说的是“实物有”!(又如“眠”、“悔”二心所,《瑜伽》也说是“世俗有”,但仍是“实物有”。)

因此,护法——玄奘系认为,若据了义而言,昏沉不是单纯的愚痴分、世俗有,而是别有自体的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