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精髓》016(下)

“(乙一)听法之理。

分三:(丙一)思惟闻法利益;(丙二)于法与法师发起承事;(丙三)正听闻之理。 ”

首先是科判, 与此相关的内容后面 正文 还会再讲。

“(丙一)思惟闻法利益:”

想想我听法有什么好处。这个恐怕是要在听法之前去想的。如果你不认为闻法有利益的话,肯定是在家里打麻将、打游戏,或者去看《战狼 2》 。最近流行什么片子?《羞羞的铁拳》?你们待会儿去看这部片子吗?有人已经看了啊。你肯定是觉得有一些什么好处,你才会来听课的。所以,第一是 “思惟闻法利益”,想一想听这个法有什么好处。

其实很简单,假如在我们这里听法以后,每个人发一百万元,我想肯定人都挤满了,必然的。老实说,我们对于轮回的喜欢,要远远超过对解脱的喜欢。说实话,假如现在某个地方讲经,每人发十万,哪怕每人发一万,我都会考虑带着徒弟们去听课的 ( 我的节操比较 那啥 啊! ) 我们对世俗的看重,要远远超过对佛法的看重,好像我自己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丙一)思惟闻法利益:

若由闻法发信意,成妙欢喜获坚住,

启发智慧无愚痴,用自肉买亦应理。 ”

这句话呢,是出自佛经里面的月王子的故事。月王子是释迦牟尼佛的前世,至少在印度的佛教故事里面是这样说的。前面的内容我就略去了,他当时听一位婆罗门讲了一个偈子以后呢,就用大量的金银财宝进行供养。一个罗刹就说: “你这么做,不是傻吗? ” 月王子说: “不是这样的。若由闻法发信意——如果因为听法而发起清净心和澄净的信,那么发心之后,就能够生起非常殊胜的欢喜心,并且获得坚住,就是这个信心能够很坚固地留在我们的心当中。它能够启发我们的智慧,能够断除我们的愚痴,这些都是因为闻法而获得的。那么这样的闻法,即使用我自己的肉去买去交换,都是合算的。”不过,他要用肉去交易,这个师父也不敢要啊!

我们汉传佛教当中有二祖大师断臂求法的故事,说是他把自己的手给砍了,然后交给达摩祖师,达摩终于同意给他传法了。 如果这个事情是真的,那 我觉得达摩祖师的口味有点重啊!他是想吃烤人手吗?不是哦。 但是 这个 故事不是 很奇怪 吗?其实 中国古代也会有半文盲的。二祖 “ 断臂求法 ” 的 “断”不是动词,是断臂 (残疾) 的二祖求法。他之前 (也许之后) 在南方碰到过当时的强盗,被打劫了。 ( 罪孽啊,竟然打劫和尚! )这事儿,《续高增传》里明明白白写着呢,哪有什么切掉胳膊换心法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