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菩提速道》131(下)
“要点三,定解离谛实一的扼要:”
“若念:‘那样所执之我与五蕴为一。’”
总共只有两个情况,所以先把 “ 是 谛实 一 ” 的情况拿来看一下。
“则如《入中论》中所说:‘若蕴即我故,蕴多我应多。’”
这里讲到后面的内容的时候,是一定要先认知前面的内容。如果对前面的内容没问题的话,在这里就是走走形式了,毫不困难的。但是如果对于前面的内容不了解的话,在这里就算反复讲都没用的,你是听不懂的,或者你会觉得这里不讲道理。
这里要讲什么呢?如果蕴和我是一的话,那么蕴有五个,所以我也应该是五个。或者反过来讲,我是一个,那么蕴也应该是一个。这是建立在前面所讲的或是一或是异的基础上的,前提是我和蕴是一。
“一个补特伽罗有五蕴,同样,也应当有五个不同心续的我了。”
那就是应该有五个我。
“或者,就像我是一,五蕴也应当成为无分之一等。”
就是五蕴也应该合而为一 ,不可分 。
这里呢,其实又要需要其他的知识储备,对于那些没学过的人或者不讲道理的人是没用的。如果你对他说补特伽罗应该有五个,他就会说: “对啊对啊,‘我’也可以有五个啊——把‘我’分成五份好了。”如果你对他说五蕴也应当合而为一,他又说:“可以啊,你们分成五蕴的嘛,我只要一个蕴就可以了。”这个就是讲不通了,和这样的人是没法讲通的。
“如是有多种过失。故所执之我与五蕴不应为一。如是思惟。”
其实不讲五蕴的话,讲心和色也可以,就是有两个。如果对方没有学过五蕴这个概念的话,你可以和他说物质与精神,就是马列里面讲的物质和精神这两个。那么,我就应该有两个 ——精神的我和物质的我。最后他就承认了:“我同意啊,我有精神的我和物质的我。”那你还要继续和他讲“精神的我和物质的我”与“精神是我和物质是我”是两回事——累啊!
但是前面的学习基础已经奠定了之后,后面就是走走过场的,是不难的。如果前面没有学过这类教授的话,这里是有点复杂和困难的。
“此外,若那样所执之我与五蕴为一,则五蕴有生灭,同样,彼心所执能独立存在的我也应当有生灭。”
这里面其实已经有矛盾了,但是一般人会觉得没矛盾: “对啊,都可以啊,我也可以有生灭的嘛。”但是,如果“我” 独立实有而且 有生灭了 ,那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