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菩提速道》讲记128(上)
好,我们继续《菩提速道》。请大家翻到第 81页,修八断行,对治五过失。
对治的第一个过失是懈怠。首先你要相信,相信以后就有了善法欲,有了善法欲以后就努力精进,精进了以后就获得轻安 ——这样呢,就可以对治懈怠。他的意思就是,一旦你获得轻安以后,懈怠就没有了,一旦获得了好处以后就没有懈怠了。
我们现在之所以不努力,就是因为没有获得好处。我昨天讲的那个故事,我给了那个兄弟一千块钱以后,他有了好处,就开始学习了。不过,到后面是不是没有继续的好处又不肯学习了?就像你带的徒弟也是一样,一旦你不夸他了 ——“啊?我那么努力的!”他就懈怠了。
第二个过失是忘失教授,对治法就是正念。不过,在得到轻安以后,忘失教授应该不是问题吧?
“(二)在精进于三摩地时,忘失教授是过失。其对治法为正念。
还有 这种情况,在 打坐的时候 , “ 唉 ? 老师说什么 来 着 ? 下面应该怎么做 ? ”忘了。 另外一种情况是 —— “ 唉 ?刚刚 我准备 修数息 观还是 光明 想 ? ” 这个忘失教授 应该 是把老师教的 给 忘了 。
正念也不是单纯不忘所缘这一点就可以的,心专一住于所缘后,还需具足明显有力的定解。”

“正念”这里,除了不忘失教授、 不忘失所缘境以外,同时还要于境明晰、有力的持取。这是附带的要求了。
这里的正念,就是心所法里的 “念”,在唯识里面属于五别境之一,《成唯识论》说:“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在有部比如《俱舍》里面,隶属于十大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念,谓对所缘之事,明记不忘。”
格鲁系统法相多依《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此论说: “念者,于串习事,令心明记不忘为体。不散乱为业。串习事者:谓先所受。不散乱业者,由念于境明记忆故,令心不散。”串习,就是经常训练过的,《成唯识论》说“曾习”,就是经历过的,这里,应该《成唯识论》的定义更善,因为学到以后,马上修的“正念”仅仅是“曾习”而不是“串习”,还没有数数串习呢。《俱舍》单纯说“所缘之事”,“所缘之事”就是“境”,但具体是什么境,没有仔细讲清楚。所以单纯从定义的精确性来说,《成唯识论》的定义或者说遣词用字更胜一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