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门论疏》三种科判之检查

自上所述,《十二门论疏》对《十二门论》给出的三种科判皆有未完善之处。《疏》文前后互有抵触。

初二种科判着眼于 “三解脱门”,但若依第一说,此中“无相门”分六,但《观相门第四》疏文明说“此下四品……名‘无相门’”。玄义分六,而正文仅见分四——不合。

若依第二说,则 “无作门”分五,但《观作者门第十》之疏文说从此开始释“无作门”,则“无作门”当分三。《疏》中正文也没有支持“无作门分五”的文字——不合。

对前两种科判来说,似乎是 “观性门第八”与“观因果门第九”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位置——吉藏对这两品究竟当属“无相门”还是“无作门”表现为犹豫。(我也觉得挺犹豫的——就三解脱门来说,这两品略显多余……所以用“三解脱门”来判摄《十二门论》就略显不合适。)

若依第三说 “无生之六双”,则科判漏“第九观因果门”——当然很明显这是成文的时候稿子写漏了,此后没有检查出来。

总的看来,《十二门论疏》里出现的第三个科判(补订后的 “无生之七双”版本)是吉藏《十二门论疏》里最完美的科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