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速道》084(下)

有人问,见作随喜算不算 犯根本罪 ?就是 别人犯了根本罪 以后,你还很高兴 —— 这个怎么算呢? 这样如果算根本 就 有点 麻烦了,不能判到这么 严苛 吧?如果判到这个程度,我们都没希望了。我们看战争的记录片时,看到日本人 ……,如果这也要算的话,那我们真没希望了。

当然,上面说的这件事情,他的这种态度 、见恶随喜 肯定是不对的。但是,有没有到犯根本罪的程度,那就不一样了。这个事情有点像教唆犯罪嘛,大家在旁边一起这么叫,而且心里真的有这样的想法,结果那个人又被杀掉了,这就有点像教唆犯罪了。见、作、随喜,这三个在具体的事情上应该不平等的,不是完全平等。比如我们经常说主犯其实要比主谋低一级的,教唆他犯罪的人是主谋,而主犯则是比他还低一级呢。 某案 主谋被枪毙的话,主犯 却未必哦 。

这么多人一起叫 “杀” ,有点像集体犯罪,当然现在的法律是没说这个话。假如要由佛教来判这个罪,而我作为一名律师去帮他逃脱,或者是来真正判断的话,那就真的要看他当时的心里生起的是什么心。他当时是不是真的想 “我弄死你”,是不是真的有这个态度。实际上好像是没有的。 (实际上这里有个复杂的点 ——是以事实为依据,还是以证据为依据。照理来说是前者,而判决则通常认后者……暂且不表)

包括我们练武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比如说打虎拳,上次我们看到 有个记录 片子里面,虎拳 的手法 能把喉咙直接就捏碎了,虽然 捏的 是一个塑料的 “ 人 ” 。我可以想象得到,拳师在这么做的时候,他心里也是很恐惧的, 他自己在随后的采访里说, 他对真人 以后 是 绝 不会下这个毒手的。甚至 说 从此以后,他都不会把这一招用在真人身上。

虽然在练习的时候是要一招制敌的,要一招弄死对方 (带着这个意象) ,但是在实际打斗的时候,人都是有恻隐之心的,或者在做这些的时候还是会手下留情的,尽量不使用最绝的绝招,他自己也会吓 到 。后来在采访这位拳师的时候就问他: “你是怎么想的?”那位拳师回答说:“可能这辈子,我也就这样试这一次,以后不会再用到。今天我知道了虎拳的威力在哪里。”

我自己在看这个片子的时候,能够想象到拳师在抓住喉咙的时候,心里是有一种恐惧感的。虽然他每天都在练虎拳,每天都在练这个抓,但是真正用到人的身上,不见得就能做得出来。

部队里面打枪也一样,用枪打靶的时候一点障碍都没有,真的用枪打狗,就有障碍了,打人就更有障碍了。所以,梁山入伙的时候先要交一个投名状 ——要杀任何一个跟你没关系的人,随便杀一个人,交一个投名状。心里的这一道坎,要先过。

其实 某 些贪污犯也是一样的,都要交 “ 投名状 ” 的。你是我的上司,我要表现得跟你是一样的,于是我就做一件坏事,也让你知道。这个也是一个投名状。我知道了你有把柄在我这里,我也有把柄在你那里,那么大家互相之间做一些坏事,就不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