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速道》讲记083(上)

“(三)未造不遇:

如果没有造作善恶二因,也就不会领受苦乐二果。这就是未作之业不会遭遇的特点。 ”

这个和第一个联系起来的话,你就能够认知到业果的道理了。比如说 ,你现在受的苦肯定不是别人送给你的,你得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肯定是你自己以前种下的因。不可能说,自己没造过这个因就会受这个苦 —— 这是绝不可能的。你今天所受的这个乐,也不是别人给你的,一定是你以前造的业 的结果 。当然,也有别人的助缘,所以你要珍惜。这两个道理放在一起就会了解。

我碰到过非常非常多的学佛的人,对于业果的道理非常非常地不能理解。他们的念头就是转不过来,他们就觉得: “我明明做了这么多好事,为什么我还这么穷?为什么我还这么苦?”他们是觉得,自己所受的苦和自己长时间造的善业之间,好像没有因果,不像佛陀讲的有因果关系,他甚至都会怀疑佛说错了。

实际上是因为他们对于佛教的业果的道理没有真正地了解,他们会认为自己做的好事马上就会报在自己的身上。 “我今天早上烧了一支香,所以我女儿的考试成绩就一定会多加五分。”但是,如果他早上烧了一支香,下午却摔断腿的话,他就觉得以后不能再烧香了,要出事的。他甚至还会在这些事件里面找到一些 “ 联系 ” : “今天早上我烧了一支断香,所以下午我就摔断腿了——断香不能烧啊!” 那 你们到香厂去看看啊,哪支香不是截断的?都是机器 “嘎达嘎达”截断出来的嘛。这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因果论,其实是很朴素的因果论,跟原始人 思路 的差别仅在毫厘之间。

“业决定理”和“未造不遇”——我觉得如果这两个解决了,那么另外两个道理其实是对它们的补充。下面一 条 “造已不失”不过是对“未造不遇”进行 反 面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