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灭”到“果生”之间
业果理论是佛教的基石之一,如佛处处皆说: “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但在造业以后,到生果之前,这个 “业”是如何“不失”“不灭”“不亡”的呢?佛教说有现世报的“顺现受业”,来世感果的“顺生受业”,三世以后感果的“顺后受业”。这个“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的业中间经长久时,又是如何感果的呢?若许业是刹那灭,灭法已无,没有感果的功能;若许业是常法,常法非所作,又与佛教说“造业”相违。这是一个需要仔细对待的问题……
先说正量部。
正量部是犊子五部里实力最强的一部,自称为犊子部的正宗。此宗安立“不失法如券”,说有一种法叫“不失法”,它来承担从业灭到感果之间不失坏的功能。就像欠了钱物打了欠条,将来凭欠条来取回物品(和利息)。欠条不是钱物本身,但是实有,并能有力量在将来“凭票即付”。
次说有部。
毗婆沙师则安立“得”。“得”在毗婆沙宗的体系里面非常复杂,它的出现主要就是要解决造业如何感果的问题。婆沙师说:造业时,除了业本身,还同时有一个法叫“得”也生起了。业虽然刹那灭去,但“得”还在,由这个“得”来承载从此时“业灭”到彼时“果生”之间能感果的能力。
三说经部师。
经部师说,正量部和婆沙师搬出来的“不失法”或者“得”仍然得面对前面提到“业”之安立的同样问题:若是刹那灭则如何久远感果?若是常法则应非所作!所以经部取“种子说”(功能说)。业虽灭去,但能感果的功能(种子)熏在内识相续,此熏在心相续上的功能(种子)在彼时感果。
四说唯识宗。
唯识则更进一步,说:若此功能(种子)熏在色法上,则无色界将无法安立造业受果的功能(种子);若熏在前六识上,不仅前五识常有中断,甚至第六识在闷绝位、无心定时也有中断,故皆不能“受熏持种”;独有第八阿赖耶识有能持种受熏的功能!
以上,不论是正量部的“不失法”、有部的“得”、经部的“种子说”(功能)或是唯识宗的“阿赖耶识”,都是要解决“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的“业灭能生果”的问题,但在中观派看来,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被他们解决过,只不过是换了承载的载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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