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山守初禅师

麻三斤

洞山守初禅师,陕西凤翔人,云门文偃禅师弟子,后驻锡江西洞山。他有一则公案,禅宗里面非常有名——“麻三斤”。

《佛祖纲目》:

“(僧)问:‘如何是佛?’

(洞山守初禅师)曰:‘麻三斤!’”

有人问:“什么是佛呢?”洞山守初禅师回答:“麻三斤!”公案很简洁,但各路“禅师”给以发挥,有说是“洞山眼前之物”,有说是洞山禅师正在称胡麻,有说是截断众流句……呵呵,禅师称胡麻做什么呢?

(油料作物——胡麻)

这又涉及到一个典故了,就是唐朝的税收制度。如果不知道这个,就会产生五花八门的解释了。

唐的税收制度,从初期的租庸调制,到后期的两税制……其租庸调制中,据《唐六典·尚书户部》记载:

“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 其 调 ,随乡土所产,陵、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 麻三斤 。 ”

《旧唐书 ·食货志》: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 调 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 麻三斤 。 ”

(出土的麻衣)

“麻三斤”是一个固定用词,是唐代税收租庸调制度中之“调”,也就是,唐初实物税收,每人每年,三斤麻布。所以这个“麻”,不是胡麻,是麻布!这是唐代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

作为僧人,起初是不用缴纳税收的,所以,僧人是免输“麻三斤”的。但唐代后期实行两税制,对僧人的“免税”改成了“免役(徭役)”就是僧人也要缴税了。

考洞山守初禅师,“守初,住洞山四十年……淳化元年秋七月,无疾而化,寿八十一。”生卒则为公元 909 ~ 990 年,公元 950 年以后在洞山。此时,当五代至宋初(淳化元年为公元 990 年,宋太宗时期的年号),守初禅师至洞山时(公元 950 ~ 990 年)主要在南唐至宋初……

(公元951、971年的中国历史地图)

这一时期的税制又有了变化,宋初僧人也要缴纳“免丁钱”(因免税、免徭役而收钱)。

《宋史·高宗纪八》 :

“(绍兴 二十九年九月)丁酉,减僧道免丁钱。”

减“免丁钱”,就是之前要缴纳“免丁钱”……

僧人税收的事情,先谈到这里。

这里要说明的是,作为人人要交的税,“麻三斤”绝不是洞山守初禅师随口说说的。当时,“麻三斤”的税收制度已经过时,僧人的免税福利也已经被改变,那这里“麻三斤”的意思就不是“务虚”而是“落实”的!

知道了“麻三斤”的来龙去脉,也许这个公案应该务实地解读了。

问:什么是佛?

答:都老掉牙的问题了还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