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门教授习定论》讲记013(上)

哎呀!学唯识是一件体力活,更是一件脑力活,脑袋都快拧巴了。好,我们继续讲下去,《六门教授习定论》。

“次有十六颂,释‘于住勤修习’,初一总标,余是别释。 ”意思是十六个颂当中,第一个是总的来讲“于住勤修习”,后面是讲具体内容有哪些。就科判来说,就变成第一就是差别,**“余是别释”**就变成乙一或者丁一等等。

**“颂曰:所缘及自体,差别并作意,心乱住资粮,修定出离果。”那么,“于住勤修习”**这一段,就是 “本依”,开始讲禅定的部分,总共分成七个部分。

第一个是**“所缘”**。 所缘就是对象,而对象就是心和境,那么所缘就是指心和境。

第二个是**“自体”。这个自体呢,好像一般都解释为定的自体,这样解释当然也可以,没问题。但是,这里是不是就是指定的自体呢 ? 应该说,实际上这里要讲的有点接近于心。前面“所缘”是境,这里“自体”**是心。

当然,定本身就是心,但问题是它后面的差别并不就是定,可以说是定的因。那么, 九住心 到底是不是定?是不是属于 奢摩他 ? 这也有不同的说法。我们长期以来已经接受 宗喀巴 大师的说法了,说 九住心本身 “ 都 还不是定 ”,或者“ 都 还不算是止或者 奢摩他 ”。但是 窥基 大师 不是 这么说的, 他说 “ 不都是定 ” ,而且说前面几个是因。按照他的这个说法,就有人认为九住心的最后一个 “等持”是定,因为定本来就可以翻译成“ 等持 ”、“ 等引 ”。 宗喀巴大师则认为最后一住心还不是真正的定心,它只是定的前面的一个因,或者是奢摩他前面的一个因,只有 轻安生起 以后才是等持。这是宗喀巴大师的决择。

汉地也有类似的理解,但是窥基大师不是这样理解的,他认为这九住心 “不都是定”。 他说的是 “不都是”,就说明和“都不是”是不一样的。 宗喀巴大师说的是,这九个应该都不是定。

在这里的一个说法就变成是定的自体的差别了,其实还是应该把它当作因上的差别比较好。“自体”,就是 “ 心于所缘境 习于 安住 ” ,这个就是心在所缘境上。前面讲的所缘,这里讲的是心的差别,观察外境的心的差别。而这个差别,看起来应该是九住心上的 ,属于定 因的差别,还不是果 位的定 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