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中有寿量之唯识说
《俱舍论自释》取《婆沙》正义,谓 “中有寿量无定限”,而大乘(唯识)则不然。大乘唯识宗关于中有之寿量,同设摩达多(寂授),并融合了世友说,谓,七日一死生,极久不过七七四十九天。如 《瑜伽师地论》卷第一: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展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后,决得生缘。”
《瑜伽师地论遁伦记》解释说:
“七日一死,寿势颓败(“败”,当作“故”),乃至极经七七日住,必得生处。”
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 纂 》:
“(第)十一,(中有)生时分限:七日一死,寿势颓故;极经七死,必得生处,业必熟故……”
都说最多四十九天,同寂授论师;并说七日死生,则通世友尊者。
无著论师《阿毗达摩集论》谓 “极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时移转”,似同《俱舍》之第一说和第三说,但安慧论师之《集论》注解《阿毗达摩杂集论》中则更加解释:
《阿毗达摩 杂集论 》:
“极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时移转……‘极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约速得生缘者说;若过七日不得生缘,必定命终,还生中有,如是展转,乃至七返,更不得过。”
此同《瑜伽》,谓 “七日”“七返”“更不得过”,也是最多四十九天的意思。(另外,按基大师所说,四十九天,是按人道来算的,不是按天道来算的。)
《瑜伽》中有寿量说,被格鲁派所继承,宗喀巴大师在其 《菩提道次第广论》里说:
“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若得生缘,则无决定。若仍未得,则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内而住——于此期内定得生缘,故于此后更无安住。堪依教典悉未说有较彼更久,故说过此更能久住,不应道理。”
其《菩提道次第略论》也说:
“中有寿量: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若得生缘,则无固定;若仍未得,则易其身,乃至七七以内而住——于此期内定得生缘,故于此后不复安住。”
其中中有寿量,都和唯识派立论一致。此说为后来格鲁诸大师所沿用,《基位三身》里也说中有时长最多四十九天,按人道的 “天”的时间来计数。
《掌中解脱》谓中有寿量最多四十九天,但按下一世投生处计时 ——这是很少见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