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智论》释“相应因”

部派佛教的重要代表 ——有部,到迦旃延尼子所著之《发智论》问世以后,大致成熟而定型。在《发智论》中,“十大地法”的经典组合已经无稍增减地出现,但“十大地法”的固定称谓尚未提出。约在《发智论》之后,署名世友的《界身足论》、《品类足论》、《众事分阿毗昙》等开始提出了“十大地法”,并最后被定型的《大毗婆沙论》固定和继承了下来。

《发智论》是有部成熟期的代表作,作者迦旃延尼子,约成书于公元前二世纪。《发智论》里尚未出现定型的 “十大地法”,但全同的心所组合——即: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在释“六因”之“相应因”章节已全部出现。《发智论》卷一:

“云何相应因?

答: 受 与受相应法为相应因,受相应法与受为相应因; 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三摩地 (乃至) 慧 与慧相应法为相应因,慧相应法与慧为相应因 ——是谓相应因。”

这里释 “相应因”的十个心所,与后期的“十大地法”并无增损,但次序小异,“触、作意”二心所被放在“受、想、思”心所之后——这是有其原因的(余文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