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027(四)

那么,佛教认为诸法都是什么呢?大乘佛教认为,诸法 “无定法”, 一切事物都 不是 独立、 实有的, 简单说,都 是基于它的条件而存在的,或者说最后要基于这个名言而存在的 ——“唯名言有”。可以称为“自性空”、“胜义空”、“独立实有的空”,这几种理解都是 佛教内部 对空的 不同 解释。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有些人讲解这里的时候就顺着前面 “佛所讲的法没有一定”的讲法 ——“皆不可取,不可说”,别太认真,“非法,非非法”, 佛教就是 一会 儿正过来讲 这个,一会 儿翻过去 讲那个。 都没有一定的 ……

《 金刚经 》 是这样的 意思 吗?不是的!这是在讲**“如来所说法”“不可取”“不可说”——这是 “ 胜义无 ” 的意思啊!“非法”的意思就是法无自性。那么“非非法”怎么说呢?还是前面讲的我们的习惯。我们在讲 “非法”或者法的自性无的时候,很多人会把自性无当作是一种“有”而成立,所以“非非法”**的意思就是也不要认为 “非法”是一种独立实有的存在。

比如说,我们已经破掉了 “得”,就是没有“得”,而我们往往就觉得有一个“ 无 得 ”在那里 。 是不是这样?不是的!所以说,**“非法,非非法。”正面 的 要否定,负面 的 也还是要否定。最终它要否定的不是法本身,要否定的是法的自性。如果自性这个问题你没解决的话,你甚至会把 “非法”也当作有自性的来执着。所以,“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是这样的意思,不是那种 “ 玄之又玄 ” 的解释。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这里在其它版本当中是“一切贤圣皆证无为法”。这个 “ 贤圣 ” 是个偏义复词,一切贤圣 ——一切圣者都证无为法。“而有差别”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贤圣在无为法上怎么会有差别呢?在证得无为法上是没有差别的。而他们在后得位上是有差别的,在有为法上而显出差别。所以“皆以无为法”是在胜义谛上讲的,“而有差别”**是在世俗谛上讲的。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有些版本是写“皆依无为法”或者“皆证无为法”“而有差别”,是指显示的各个差别。是什么差别呢?比如说接下来会讲的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初果向、二果向、三果向、四果向,比如说二十七贤圣 …… 这些在有为法上所显出的差别,就是贤圣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