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刚经》022(下)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如来所讲的这些 ——如来讲的就是佛经嘛 —— 都非实有。实有的东西是找不到的,“不可取,不可说,”不是实有的、可说的。“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在其他版本当中是怎么翻译的呢?我们来看一下玄奘法师的翻译:“佛复告具寿善现言:‘善现,于汝意云何,颇有少法,如来、应、正等觉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颇有少法,如来、应、正等觉是所说耶?’善现答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者,无有少法,如来、应、正等觉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少法,是如来、应、正等觉所说。’”
早期翻译的 “定法”,在这里被翻译成“少法”。少,念 shǎo (第三声),没有一点点的意思。这个是什么呢?实法,没有一点点的自性。如来,我们知道是指如真理而来。应就是应供。正等觉,就是正遍知。佛陀所证的、所说的都无有实法可得。
“何以故?世尊,如来、应、正等觉所证、所说、所思惟法,皆不可取,不可宣说,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以诸 贤圣补特伽罗皆是无为之所显故。 ”
前面鸠摩罗什法师版本中的 “以无为法而有差别”的差别,就是显现的意思。有一种错误的理解,认为是在无为法上显示差别,其实在无为上是显不出差别的。无为法、你的无为法、我们的无为法、佛的无为法、空,都是一样的,但是它们的所依是有差别的。如果一定要说我们所认为的差别,那就是在有为法上的差别。
**“以诸贤圣补特伽罗皆是无为之所显故”,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现在讲的鸠摩罗什法师的版本中是:“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一切贤圣都是证得无为法,所以叫他们贤圣,叫他们圣者。佛呢,也是证得无为法的,佛说的呢,也是无为法,佛的所证和所说呢,也都要契合于这个究竟的真理 ——自性的空。那么,一切贤圣也是证得自性的空的,一切贤圣也是证得无为法的。如果一定要说差别的,那差别是表现在有为法上。一切贤圣都是在无为法上的表现,表现为什么呢?表现为各个不同的圣贤等等。
这些内容我反复地讲,是因为我们通常被以前一些道家化的文字而误导了。比如说, “定法”的定,我们都理解为一定,实际上它是指实有,我们现在想过来这是完全正确的。这个“定”是实有的意思。然后,**“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这个差别是显现的意思,也可以这样翻译的。是什么意思呢?一切贤圣也好,一切圣贤也好,都是证得无为法,然后在无为法上面而显现出初果、二果、三果、四果。但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这些不是无为法本身的显现,而是有为法的显现。
好,今天先到这里,接下去还会继续讲,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