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缘起、缘生
《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三:
如契经说:佛告 苾刍,吾当为汝说缘起法,及缘已生法。
问:缘起法,与缘已生法,差别云何?
有作是言:无有差别。所以者何?《品类足论》作如是言:“云何缘起法?谓一切有为法。云何缘已生法?谓一切有为法。”故知此二,无有差别。
有余师说:亦有差别。谓名即差别。此名缘起法,彼名缘已生法故。
复次,因名缘起法,果名缘已生法。如因、果,如是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生、所生;能转、所转;能起、所起;能引、所引;能续、所续;能相、所相;能取、所取;应知亦尔。
复次前生者,名缘起法。后生者,名缘已生法。
复次过去者,名缘起法,未来、现在者,名缘已生法。
复次过去、现在者,名缘起法。未来者,名缘已生法。
复次无明,名缘起法,行、名缘已生法;乃至生、名缘起法,老死、名缘已生法。
胁尊者言:无明唯名缘起法,老死唯名缘已生法,中间十支,亦名缘起法,亦名缘已生法。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过去二支,唯名缘起法;未来二支,唯名缘已生法;现在八支,亦名缘起法,亦名缘已生法。
尊者望满,说有四句。有缘起法,非缘已生法——谓未来法。有缘已生法,非缘起法——谓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五蕴。有缘起法,亦缘已生法——谓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五蕴诸余过去、现在法。有非缘起法,亦非缘已生法:谓无为法。
《集异门论》,及《法蕴论》,俱作是说:若无明生行,决定安住不离乱者,名缘起法。亦名缘已生法。若无明生行,不决定,不安住,而杂乱者,名缘已生法,非缘起法。乃至生生老死,应知亦尔。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若法、是因,名缘起法。若法、有因,名缘已生法。
复次,若法、是和合,名缘起法。若法、有和合,名缘已生法。
复次,若法、是生,名缘起法。若法、有生,名缘已生法。
复次,若法、是起,名缘起法。若法、有起,名缘已生法。
复次,若法、是能作,名缘起法。若法、有能作,名缘已生法。
大德说曰:转、名缘起法。随转,名缘已生法。
尊者觉天,作如是说:诸法生时,名缘起法。诸法生已,名缘已生法。
契经所说缘起法,缘已生法,如是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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