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章

五根 , 合以五門分別 : 一 、 諸宗不同 ; 二 、 出體性 ; 三 、 釋名字 ; 四 、 立通差別 ; 五 、 類異有殊。

諸宗不同者。

順世外道說 : 一切法皆以地 、 水 、 火 、 風 , 四大為性。由此五根 , 體即四大。

勝論師說:眼根即火,耳根即空,鼻根即地,味 根即水 , 皮根即風。五大俱是“實”句所攝 ; 堅、濕、煖、動,皆性無礙,“德”句所攝。眼唯得三 , 但除風大 ; 身根得四 , 亦得堅等。

數論師說 : 自性成大 , 大成我執 , 我執成五唯 , 五唯成五大 , 五大成十一根。有說火成眼根 , 空成耳根 , 地造鼻根 , 水成舌根 , 風造皮根。心根有二說 : 一說是肉團 , 唯地大造 , 或五大共造 ; 一說非色。其六根中 , 耳唯無礙。說心根非色者 , 亦無礙。餘皆有礙 , 皆性是常。

大眾部等 : 體即四塵 ; 肉團為性 ; 無別淨色 ; 不能取境 ; 稍勝餘色 , 故名清淨。

薩婆多師 : 別有四大 , 生等五因為因緣造眼等五根 ; 大唯身觸 , 根雖和集 ,並 實有體。

成實論師名師子冑 , 本於數論法中出家 , 因立彼義云 : 四塵成四大 , 四大成五根。

經部師說:根雖所造,然通假、實,極微是實, 麤 是假故。

說假部說 : 亦通假 、 實 , 在蘊門實 , 界處假故。

一說部說 : 根唯有名 , 都無色體。

說出世部說 , 有漏根假 , 無漏根實。

今依大乘中, 略有四釋 , 出體門中 , 當具顯示。

出體性者。

《唯識》第四,略有二說 :

一、難陀師等說 : 唯是種子 , 無別現行淨色五根。此有四義:一、唯見分五識種子;二、唯相分五塵種子 ;三、通取見、相二分種子。此三皆是難陀師義 ; 四 、 護法菩薩假為救言 : 取感五識增上業種名為五根。 《 唯識 》 第四說 : 眼等五識 , 無別眼等為俱有依 , 眼等五根即種子故。 《 二十唯識 》 伽陀中言 :“ 識從自種生 , 似境相而轉 , 為成內外處 , 佛說彼為十。”乃至廣引《觀所緣論頌》說云 : 彼頌意言 , 異熟識上能生眼等色識種子 , 名色功能 , 說為五根 , 無別眼等。種與色識 , 常互為因 , 能熏與種遞為因故。又復彼云 : 有避前來所說過難 , 朋附彼執 , 復轉救言 : 異熟識中 , 能感五識增上業種名五色根 , 非作因緣 , 生五識種。

二 、 護法等正義。別有現行淨色為其五根。故 《 唯識 》 云 : 五識俱依 , 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缺 一種,必不轉故。《對法》等云:眼根云何?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清淨色為體”,乃至“身根,身識所依,淨色為體”。《唯識論》云:“此中且說不共所依。”《對法》又云:“眼界者,謂眼曾現見色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即取現種,俱名眼界。 ” 餘四界皆然。

問:眼界 、 眼根 , 二義何別 ? 根唯取現 , 不說種耶 ?

答 : 持 、 因稱界 , 種亦界名 ; 增上名根 , 種非根攝。

問 : 現根增現識 , 現色得根名 , 根種增識種 , 應同現根攝。《對法論》云:“由根種子生現根已,識之種子方生現識故。 ”

答:大種所造 , 功用增上 , 現得根名。種非大造 , 用非增上 , 故非根攝。

問 : 現眼依大起 , 是眼亦稱根。大種亦為根種依 , 如何眼種非根攝 ?

答:此依顯相 , 種子非根。據理依文 , 種亦根攝。故 《 決擇 》 說。眼等五根通現 、 種故。

釋名者。

諸論同說 : 根者 , 增上義 、 出生義。是根義 , 與眼等識為威勢增上 , 為因出生 , 故名為根。五是數名 , 即帶數釋。

眼者 , 照 、 了 、 導義。名之為眼。《瑜伽》第三云:“屢觀眾色,觀而復捨,故名為眼。”梵云“斫芻”,“斫”者,行義;“芻”者 , 盡義。謂能於境,行盡,見行 ; 盡見諸色,故名“行盡”。翻為眼者 , 體用相當 , 依唐言譯。

耳者 , 能聞之義。梵云“戍(輸聿反)縷多” , 此云能聞。“如是我聞”,亦云“戍縷多”。故《瑜伽》云 : 數數於此 , 聲至能聞 , 故名為耳。翻為耳者 , 體用相當 , 依唐言譯。

鼻者 , 能嗅義。梵云“揭邏拏” , 此云能嗅。故《瑜伽》云:“數由此故,能嗅於香,故名為鼻”。翻為鼻者 , 體 、 義相當 , 依唐言譯。

舌者 , 能 嘗、 能吮 、 能除飢 、 渴義。梵云“時乞縛” , 此云能 嘗 ,除飢、渴故。《瑜伽》云:“能除飢羸,數發言論。表彰呼召,故名為舌。”然由世俗發言論者 , 是舌依處。故《瑜伽》中,通以勝義 、 世俗二義俱名為舌。翻為舌者 , 義相當故 , 依唐言譯。

身者 , 積聚義 , 依止義。雖諸根大造 ,並 皆積集 , 身根為彼多法依止 , 積集其中 , 獨得身稱。梵云 “ 迦耶 ”, 此云積聚 。 故《瑜伽》云:“諸根所隨,周遍積集,故名為身。”雖復“迦耶”是“積聚所依”義,翻為身者,體義相當 , 依唐言譯。

此中眼體 , 即是其根 , 乃至身根 , 皆持業釋。皆有出生 , 言增上義故。

立通差別者。

此中眼 、 耳 , 立之為通 , 餘三不立。

夫言通者,離擁障義,加之“神”名,名“六神通”。離諸擁障,妙用難測,名曰“神通”。眼 、 耳二根 , 離質用遠 , 離擁義增 , 妙用難測 , 故別立通。餘三不立。然此二種 , 修方便生 , 除障擁得者 , 名之為通。不爾 , 用狹 , 不與通稱。通者 , 唯四禪有。非通者 , 五地成 ; 非通者 , 各唯自地起 , 通者 , 異地起。然下起上 , 非上起下 , 非修起故。其通者 , 通有 、 無漏 , 佛亦有故。然天眼通亦立為“明”,與“生死智通”為前導故 ; 觀諸業色 , 見因尋果 , 勝天耳故。天耳非明 , 天耳不能除三際愚故。其欲界天等 , 雖能徹視 , 作用不廣 , 不立為通 ; 生得眼 、 耳 , 非修斷擁之所得故。然有經中說 : 五色根在佛位中皆名為通 , 佛用勝故。餘即不爾。今依三乘通得之通 , 故唯二根。

類異有殊者。

《瑜伽》第三、五十四說 , 類異有三 :

一 、 異熟類 。 此有二種 : 一 、 業生最初起者 ; 二 、 相續後時轉者。

二 、 長養類。此復有二:一、處寬遍:由食、睡眠、梵行、等至之所長養;二、相增盛:亦由食故 , 彼所依故 , 修勝作意故 , 長時純熟故 , 之所長養。

三 、 等流類。此有四種 : 一 、 異熟等流 ; 二 、 長養等流。此二即前二類所攝。三 、 變異等流 ; 四 、 本性等流。異熟 、 長養二種不攝 , 皆後二故。

五根唯有異熟、長養,離此二外,無別等流。此依三類體別而說。此五色根 , 具二異熟 , 及二長養。總說如是。

其眼、耳根,修果名天,餘皆名肉。天唯長養 , 具二養義 ; 肉通異熟及長養二 , 養二皆具。天眼 , 非業之所生故,不通異熟。

有異論師作《雜心疏》,時雖不用,亦謂自計當其深理。乃云 : 說一切有部。身在下地 , 起上身根。以 《 雜心 》 云 : 極微在四根 、 十種 , 應當知身根九 , 餘八 , 謂在有香地 。 此理不然。 《 俱舍論 》 云 : 欲微聚無聲無根有八事 , 有身根九事。十事有餘根 , 以欲標名 , 顯是欲界 , 極微聚說 , 非說上界微聚亦爾 , 起彼眼 、 耳當成身等。又違 《 發智 》、《 婆沙 》 所說。彼云 : 頗有成就彼眼根不成就彼身根耶 ? 答曰 : 有。謂身在下 , 起上天眼 , 不成彼地身根。如是等故。但是學不師授 , 文不遍尋 , 妄率胸情 , 浪生穿鑿。應依典據 , 以範後學耳。 《 瑜伽 》 第三復有類例 : 有一種眼 , 謂能見色。有二種眼 , 謂長養 、 異熟。乃至十一種眼,謂去、來、今、內、外、 麤 、細、劣、妙、遠、近眼。耳等亦爾,然有差別 , 論自顯之。有假眼 、 實眼 , 義准應悉。恐厭繁文 , 故略而止 , 廣如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