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諸藏章
諸藏。略以十門分別 : 一 、 結集緣起 ; 二 、 名數增減 ; 三 、 辨廢立 ; 四 、 出體性 ; 五 、 釋名義 ; 六 、 顯差別 ; 七 、 彰佛自說 , 總別部類 ; 八 、 師資建立 ; 九 、 次第分別 ; 十 、 釋通疑難。
第一、結集緣起者。
《一切經》中別有一卷,名《結集三藏傳》 , 并《付法藏傳》 、 《大智度論》第二卷 、 真諦三藏《部執疏》第二卷 、 《大唐西域記》第九卷 , 并《四分律》等。今□詳審 , 合集而說。欲別具錄 , 恐文繁廣 , 學者難知。
《西域記》云:
“摩揭陀國正中,古先君王所都之處,出勝上吉祥茅草,謂之上茅城,即矩奢揭羅補羅城也。崇山四周以為外墎 , 西通峽徑 , 北闢山門 , 東西長 , 南北狹 , 周一百五十餘里。內城餘趾 , 周三十餘里。山城北門行一里許 , 至迦蘭陀竹園。竹園西南 , 行五六里 , 南山之陰 , 大竹林中 , 有大石室 , 大迦葉波結集之處。未生怨王為結集者建諸堂宇,即山城北門外西南山之陰。”
真諦云:
王舍城七葉巖。
《集藏傳》云:
僧伽尸城北。
三說同也。
《大智度論》云:“耆闍崛山結集”者,非也。此山在王宮城之正北十四 、 五里 , 接北山之陽。結集在大城北門外 , 記跡現存 , 故知非也。
三文名別,處所不異。
《大智度論》第十一卷說。佛入滅時 , 地六種振動 , 諸河返流 , 暴風黑雲 , 雷電雹雨 , 星流處處 , 師子惡獸哮吼呼喚 , 天人號咷 , 諸天人等皆發此言 : 佛取涅槃一何速疾 , 此時災變無量無邊 , 諸大聖人皆入寂滅。
《西域記》云:
時大迦葉宴坐山林,忽燭光明。又□地震,曰:是何祥,若此之異。以天眼觀見佛世尊於雙林間入般涅槃。
《智度論》云:
“六欲諸天,乃至遍淨諸天子等,見諸羅漢皆般涅槃,心自念言:佛日既滅,諸弟子等亦隨隱沒 …… ”
乃至廣說。
“象王既逝,象子亦隨。法商既去,從誰求法寶。爾時諸天禮迦葉足,而說偈言:‘耆年欲恚慢已除,其形譬如紫金柱,上下端嚴妙無比,眼目清淨如蓮華。’白迦葉言:‘仁者知不?法般破,法城頹,法海竭,法幢倒,法燈欲滅,法人欲去,行道人少,惡人轉盛,當以大慈,建立佛法。’時大迦葉,心如大海,澄靜不動。良久而答:‘實如汝言。’默受其請。諸天禮足已,忽然不現。”
真諦三藏《部執論疏》第二卷云:
“佛般涅槃已後,經七日,迦葉命屬徒眾 , 欲往拘尸那城。路逢外道 , 名優婆柯 , 此云近性。迦葉問言:‘汝從何至?’外道答曰:‘我從世尊涅槃處來,佛般涅槃已經七日,無量天人燒香、散花,設諸供養。我於佛所,而拾得此曼陀羅花。’以示迦葉。迦葉往至未生怨所,語彼王言:‘我須八槽,願王令取。’王依教□。又索王醫。王亦依命。問醫諸藥 , 何藥治風 , 何藥療瘡 , 復從王索。王皆隨與。磨藥為屑 , 煮以為膏 , 內八槽中。即於是日,報阿闍世言:‘佛般涅槃已經七日。’王聞此語 , 悶絕而死。迦葉以王遍安槽裏 , 至第八槽 , 王乃得活 , 以藥勝力 , 資王得甦。如是三告 , 王聞即死 , 次第安槽 , 如前還活。迦葉為說 :‘ 一切有為皆歸磨滅 , 悉是無常 , 如來亦同 , 王勿憂惱。宜弘正法以報佛恩 , 應與眷屬俱赴佛所。 ’ 王與眷屬俱 , 并大迦葉 , 屈申臂頃 , 至拘尸城。王既見佛 , 悶絕而死。迦葉又以置藥槽中 , 乃至第八 , 王便得活。佛於衣外出其雙足 , 受迦葉禮。四部弟子見佛涅槃 , 迦葉未至來 , 皆不入寂滅 , 迦葉既至 , 更無所待 , 無量聖人亦般涅槃。涅槃既眾 , 無聖住持 。 住持既無,恐正法盡,迦葉便語未入滅者言:‘諸聖者未須入滅,我等應欲報佛法恩,撰集如來所說三藏,以利眾生。若不從我言,得突吉羅罪。’如此歷語 , 少有入滅。 ”
《西域記》云:
“時大迦葉語其徒曰:‘慧日淪照,世界暗暝,善導遐棄,眾生顛墜。’懈怠比丘更相賀曰:‘如來寂滅,我曹安樂,若有所犯,誰能訶制。’迦葉聞已 , 深更悲傷。思集法藏 , 據法治犯。 ”
真諦云:
“ 迦葉有二弟子 : 一名難陀 , 二名優婆難陀 。 見佛涅槃 , 生大歡喜。時四部眾以告迦葉 , 迦葉訶嘖 , 驅令出眾 , 極思結集。”
《集藏傳》云:
“四部人天,分佛舍利以為八分,燒佛灰炭,及安佛床,起十塔已。 ”
《大智度論》《西域記》云 :
“摩訶迦葉在須彌頂,擊銅揵槌,說此偈言:‘佛諸弟子,若念於佛,當報佛恩,莫入涅槃。 ’ 是揵槌聲 , 傳迦葉語 , 遍三千界皆悉聞知。諸大弟子得神通者 , 皆來集會 , 至迦葉所。迦葉告言 :‘ 佛法欲滅 , 諸大弟子中 , 知法 、 持法 , 亦逐滅度 , 未來眾生甚可怜愍。結集既竟 , 隨應滅度。 ’ 諸來大眾皆隨教住 , 得九百九十九人。唯除阿難。 ”
真諦云 :
“得四百九十九人,唯除慶喜。 ”
《 集藏傳 》 云 :
“得八十千,皆是無漏。”
此《傳》通說有學、無學。
《四分律》云:
先有五百,後富縷那至,更有五百。前後別也。
真諦云 :
“ 夏四月十五日 , 在安居中 , 阿闍世王為大檀越 , 如來在世諸弟子等 , 於朝及暮 , 禮拜如來。今夏安居,朝、暮及中,分為三時,禮拜、供養舍利。 ”
《 智度論 》 云 :
“ 以洴沙得道。八萬四千眷屬亦隨得道。洴沙教□ , 宮中常設飲食 , 供養千人。故阿闍世未斷此法 , 聖者雖眾 , 唯留一千以令結集 , 若多留者 , 於外乞食 , 恐外道論議 , 妨癈法事。時大迦葉與一千人到結集所,語阿闍世:‘可給我食。 ’ 是時 , 夏安居三月初十五日說戒時。 ”
《西域記》云:
“ 夏安居初十五日集。 ”
《智度論》云:
“迦葉入定,觀於大眾,誰未盡漏。唯見阿難猶居學地。從禪定起,牽阿難出:‘汝結未盡,不應住此。’阿難恥泣,而自念言:‘我二十五年,隨侍佛後,供給左右,未曾是苦。’白迦葉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但諸佛法,阿羅漢者不得供給左右使給,故留殘結。’大迦葉言:‘汝更有罪。一者,佛意不欲女人出家 , 汝遂慇懃請佛開許 , 以是 , 正法衰五百歲。汝今應作突吉羅懺!’阿難答言:‘我愍瞿曇彌。又,一切佛,法皆有四部眾,豈今我佛唯獨無有?’”(《四分律雜揵度末》云:“大愛道尼,於佛有恩,佛小失母,彼收養之,故可聽度。”)
“二者 , 迦葉復言:‘佛欲涅槃時,近俱夷那竭城,背痛,四疊□多羅僧敷臥。言我須水,汝不供給。’阿難答言:‘時五百車截流而度,令水渾濁,由是不取。’迦葉復言:‘正使水濁,佛有神力,能令大海濁水還清。汝何不取?是汝之罪!應作突吉羅懺!’”(《四分律》云:“天神亦能令水清也。”)
“三者,迦葉復言:‘佛問汝云:若有能修四神足者,住壽一劫,若減一劫,我即好修。而汝不答。如是三問 , 而汝默然。由汝 , 令佛早入涅槃。應作突吉羅懺!’阿難答言:‘魔蔽故爾 , 非我惡心。’”
“四者,迦葉復言:‘汝疊佛衣,如何以足蹈僧伽梨。應作突吉羅懺!’阿難答言:‘時大風起,無人相助,便吹墮落,落於足下。非不恭敬,故蹈佛衣。’”(《四分律》云:“與佛縫衣 , 蹈佛衣上。”)
“五者,迦葉又言:‘佛陰藏相,般涅槃後,以示女人,是佛可恥。汝應作突吉羅懺!’阿難答言:‘時我思惟 : 若諸女人見佛陰藏相 , 便自羞恥女形醜陋 , 欲得男身 , 修行佛相 , 種諸善根。故我示之 , 非為不恥而故破戒。’”
《四分律》中無此一種,更有“不問微細戒”為一;“佛遣為侍者,阿難不肯”為一;“女人污佛足”為一,故合成八。
《集藏傳》中但說有四:度女、蹈衣、索水不與,及不問戒。
《智度論》云:
“大迦葉言:‘汝此六罪,宜應懺悔。’阿難言‘諾’。長跪懺悔。 ”
雖說有六,文但列其五,文既似脫。
《四分律》云 :
“阿難答言:‘然我不識是罪,信上座語故懺悔。’懺悔訖,牽出,語阿難言:‘汝得漏盡,然後入來。 ’ 迦葉語竟 , 便自閉門。大眾論議 , 結集毘尼。阿那律言:‘舍利弗弟子憍梵波提,能知毘尼,今在天上尸利沙樹園中住,遣使請來。’迦葉遣使喚憍梵波提云:‘閻浮提僧有大法事,今速來喚,汝可疾來。 ’ 使者即禮僧足 , 禮僧既訖 , 如鳥飛空 , 到尸利沙園 , 依言請問。彼問使言:‘將無□諍來喚我耶?無有破僧者不?’使答:‘無!’言:‘佛日滅耶?’使答言:‘爾!佛已滅度!’彼言:‘佛滅一何疾哉。我和上舍利弗今在何處?’使答:‘和上亦已涅槃。’大目乾連為問亦爾。答言:‘已滅’。彼言:‘佛法欲散 , 大人過去 , 眾生可怜。阿難、羅□今在何處?’使答言:‘阿難見佛涅槃,憂愁啼哭,不能自喻。其羅□羅得阿羅漢,但觀無常。’彼言:‘我失離欲大師,和上亦滅,住亦何益。 ’ 即起神變 , 便入涅槃。身化出水 , 四道流下 , 至迦葉所。水中有聲 , 而說偈言:‘憍梵□提稽首禮,妙智第一大德僧,聞佛滅度我隨去,如大象去象子隨。’爾時使者持彼衣□而還於僧。”
《集藏傳》云 :
“時阿那律白迦葉言:“‘憍梵比丘在忉利天 , 羅漢 、 無漏 , 今不來會。’迦葉命召,而不肯來。云 :‘世尊涅槃,世間空,何所求。’”
《智度論》云 :
“ 是時 , 阿難希求漏盡 , 慇懃疲極 , 息臥就枕 , 廓然得道 , 如日破闇 , 三明六通 , 無不皆具。夜到僧堂 , 繞門而喚。迦葉令從戶鑰而入 , 禮拜僧眾。 ”
《 集藏傳 》 云 :
“阿難爾時坐一樹下,滅結,漏盡,無數諸天圍繞阿難,來詣大會,如師子無畏。迦葉遙見,八萬餘眾叉手立迎。 迦葉舉手:‘善來 , 阿難。’ 便坐高座, 修理眾僧。迦葉舉聲:‘大命眾生,欲度世者,皆來詣此。 如佛所說種種諸法,除眾生苦。阿難當說,十方當聞。’天龍鬼神,四部弟子,四果聖人,諸王兵眾,聞聲皆至。大眾次坐,方十二由延。阿難在中,如月滿明,帝釋在右,梵天在左,侍於阿難,如佛在時。時釋天帝說偈讚歎,一切天子皆悉欣悅,如轉法輪圍遶佛時。阿難無畏,容像魏魏,如日光明,既初結盡,儀似山頂,項有圓光,照於大會。眾□咸歎。魔聞名聲,并將妻子及臣兵眾亦來到此。 波旬心念:‘一佛滅度,更有三出:阿難結出、迦葉頂光、那律徹視觀於大千。 瞿曇涅槃,謂言得脫。此三所德,其處甚大。然法已衰,無怨仇對。 當設方宜,滅此殊法、四部弟子,及諸國王。’魔便出 , 教□師子將 ,速令四兵,盡滅此法。即起化兵,四種將主,圍遶大會,出可畏聲,收捕道人、清信男女,誅殺諸王,壞裂道場。眾會驚愕。 四輩心念:‘此何從出 ? ’諸王聞聲 , 皆懷驚疑 ,各自嚴仗。 阿難思惟:‘誰來相嬈 ? ’觀此兵眾 , 乃知魔為。阿難便□:‘□王頓駕。此亂兵者 , 我自降之 ! ’爾時阿難以智慧力 ,摩訶迦葉以精進力,申手執魔,三屍繫咽:第一人屍,第二狗屍,第三蛇屍。□脹難近。 魔便首伏,請迦葉見放:‘羅漢應當困於人耶?迦葉,我前極攪撓佛世尊,未曾見困如今。 ’迦葉答曰:‘佛哀愍故,終不加害。我等集法,欲令久興。 汝何為來,攬擾我眾?’魔即叉手啟阿難曰:‘且但放我 , 不復嬈人。’阿難、迦葉俱誓彼言:‘若復亂眾,屍還挂頸!’三屍化去 ,波旬得免,別立一面。 諸天稱‘勝善’。迦葉□眾‘皆當靜聽。’諸王普起 , 叉手侍之。 阿難長歎,師子振欠。四顧眾生,說‘聞如是’及‘一時 ’ 已,地為振動,一億天人盡得法眼……結集諸經以為一藏,律為二藏, 大法為三藏。錄諸異法,合集眾雜復為一藏,名為“雜藏”。 聞是法已,天神及人三千比丘皆得漏盡,不還八千,一來十千,無數天人得見道跡。 集法已竟,天人各還,四輩弟子皆歸本所。”
驗此,集四藏,即大眾部義。四藏俱是阿難結集。
《智度論》云 。“屍繫咽”,乃至已後“鄔波□多。 ”
《 智度論 》 云 :
“ 迦葉以手摩阿難頂 , 令集法藏。阿難合掌向佛涅槃方,而說偈曰:‘佛初說法時 , 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 , 佛在波羅奈 , 為五比丘眾 , 轉四諦法輪。’《轉法輪經》亦有此偈。是千阿羅漢聞是語已,上昇虛空七多羅樹,‘無常力大 ! 如我眼見佛自說法 , 今者乃言我 , 聞如是。’無滅迦葉聖者皆亦說偈,說‘無常力大。’阿難如是集四阿含,謂《增一》、《中》、《長》、《雜相應》名修妒路。令優婆離集毘尼藏云:‘如是我聞 , 一時佛在毘舍離’等 , 乃至廣說。復令阿難集阿毘曇藏云 :‘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城 , 佛告諸比丘 : 有五怖畏 、 五罪 、 五怨 , 不除不滅 , 是因緣故 , 於此生中 , 受無量苦 , 後墮惡道 ’ 乃至廣說。結集法竟 , 諸天龍神等種種供養 , 雨天花香 , 以一切物而為供養。說此偈言:‘怜愍世間故,結集三法竟,十九一切智,說智無明燈。 ’”
又云 :
彌勒、文殊,將阿難於鐵圍山間集大乘三藏為菩薩藏。
《西域記》云:
“夏安居初十五日,大迦葉波說偈言曰:‘善哉,諦聽。阿難聞持,如來稱讚,集素咀纜藏;我迦葉波,集阿毘達磨藏;優波離持律明究,眾所知識,集毘奈耶藏。’雨三月盡 , 集三藏訖。大乘三藏 , 西域相傳亦於此山 , 同處結集。即是阿難、妙吉祥等諸大菩薩集大乘三藏。”
《部執疏》云 :
“迦葉令阿難頌五阿含 , 集為經藏。令富婁那誦阿毘曇 , 名對法藏。令優波離誦毘奈耶,名為律藏。此時乃有無量比丘來欲聽法 , 迦葉不許 , 令住界外 , 各自如法 , 誦出三藏。有阿羅漢 , 念佛法恩 , 念眾生苦 , 自恒垂淚 , 故名婆師婆 , 為大眾主 , 教授諸人 。 一 、 由羯磨訖 , 不聽後來入眾 , 恐破羯磨 , 得偷蘭遮罪 ; 二 、 由不令眾雜 , 唯五百人共大迦葉能相領解 , 餘則不爾 , 故不聽入眾。雖有二處 , 各自結集 , 情見未分 , 猶同理解。夏時既畢,法事又同。阿闍世王營辦衣缽以儭聖眾。界外之眾其數既多,故時皆號為“多眾”也。界內之眾迦葉上首,世尊自說迦葉為上座,佛滅之後為弟子依故,時皆號為“上座”也。其年十二月,未生怨死 , 摩訶迦葉入狼跡山 , 大眾便散。”
依《西域記》,入雞足山,非“狼跡”也。
《四分律》說。
“於王舍城結集三藏 , 不別說處。初但有五百大阿羅漢 : 阿難集二藏 , 優波離集毘奈耶藏。富樓那後 , 與五百大阿羅漢來至 , 請迦葉重結集。還是阿難集於二藏。五百初集雖同。 ”
真諦師說 , 後成一千。同《西域記》及《智度論》。
其 《 集藏傳 》 云 : 大眾部義 , 既用界外之眾 , 所以不分二處結集。
《四分律》,法藏部義。
真諦師 , 說薩婆多部義。
《西域記》中,大乘正說。
不知 《智度論》何部所說 ?
集處既別,人復不同,異部說殊,不可和會。諸有學者,如理應知。
總是第一,結集緣起。
第二 、 名數增減者。
經量部師唯立二藏 : 一 、 素呾纜藏 ; 二 、 毘奈耶藏。彼部師說 : 經 、 律二藏有別部類 , 佛及弟子俱無別部 , 說對法藏 , 但諸經中詮於慧處名為對法。弟子等論但釋經疏 , 非是藏攝。如《順正理》第一卷說。
然大乘中 , 亦依機行 , 說於教門 , 以分二藏 : 一 、 菩薩藏 ; 二 、 聲聞藏。《瑜伽論》第二十五 、 三十八 、 八十一 、 八十五卷 , 《對法》第十一 , 《顯揚》第六及第二十 , 世親《攝論》第一卷中 , 廣自建立。由彼獨覺教 、 理 、 行 、 果少於聲聞教 , 從多為藏 , 但名聲聞藏。即依半 、 滿 , 以分二藏。故獨覺者 , 唯證生空 , 唯斷人執 , 攝入聲聞 ; 又 , 初發心亦依聲故 , 從彼入故 , 亦名聲聞。如《法花經》、《涅槃》等說。
然大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說有三藏:一、素呾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摩。薩婆多義,如《毘婆沙》。大乘教者 , 如前所引。
《普曜經》及《阿闍世王經》亦說有三藏: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由機不同 , 教亦有異 : 前以行等多無異故 , 攝入聲聞 ; 今據機果 , 行有少殊 , 故別開也。
或說四藏。如《僧祇律》 、 《分別功德經》 , 同大眾部,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謂但詮定,名“素呾纜”;若但詮戒,名“毘奈耶”;若但詮慧,名為“對法”;若合二詮,或合三詮,名為“雜藏”。《分別功德經》中廣解四別。《集藏傳》說:
“一、經;二、律;三者、大法;四者、雜藏。迦栴延造竟,持用呈佛。佛言上法,故名大法。於中破癡,益於世間。此眾經明,故名大法。如是更有二復次解 , 不能煩引。佛說宿緣 , 羅漢亦說。天魔外道。故名雜藏。中多偈頌 , 問十二緣。此各異入 , 是名雜藏。”
今觀此 《 傳 》 。初釋之意 : 唯佛世尊自說宿緣 , 名素呾纜 ; 羅漢亦說 , 名為雜藏 。 第二釋意 : 若唯詮定 , 名素咀纜 ; 兼詮慧等 , 名為雜藏。問十二緣 , 此各異入 , 詮於慧故。今此初解即當彼傳第二。
復次,犢子部中亦說四藏 : 一、經;二、律;三、對法;四、明咒 : 此藏之中集諸咒故。其三世 、 無為 、 不可說等五種法藏 , 彼說所詮 , 非此能詮。
法藏部中說有五藏 : 即於此四 , 加菩薩藏 , 明諸菩薩本所行事。《成實論》中說有五藏:說三藏已,復說“雜藏”及“菩薩藏”。
然大乘中亦說六藏。《瑜伽》《顯揚》《對法》《攝論天親釋》,言菩薩 、 聲聞 , 各有三藏。《法花經》言:“不得親近小乘三藏。 ” 故知大乘亦有三藏。故分成六 。 獨覺教少 , 又復更無別戒律等 , 故無三藏可分成九。
義可有七。小乘說四 , 大乘說三 , 故義成七。然無別文。
又《胎藏經》及大眾部又說八藏,菩薩、聲聞各有四故。
或可說九。《普耀》等經既說有三 , 此各成三 , 故義立九。
或為八萬四千法藏。
如是增減 , 略為七異 : 謂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若別說 , 有八萬四千 , 乘此廣說 , 有八俱胝四十洛叉。如《宗輪疏》具廣分別。
總是第二 , 名數增減。
第三 、 辨廢立者。
小乘異說 , 非宗所明。
於大乘中,唯立二藏、二種三藏、及與六藏、八萬四千等。
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說云,但由獨覺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名聲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 , 雖有中力 , 上下相形 , 唯有二品 , 或上 、 或下 , 不說中力。今以上下一往相形 , 獨覺之教 , 入聲聞藏。極劣業淺 , 所斷 、 所修 、 所證 、 所益 , 皆不遍盡 , 不廣大故 , 唯說二藏。
《普曜》等經,立菩薩、獨覺、聲聞三藏者,隨機不同,乘行有別,以立三藏,不增不減。又立素呾纜等三藏非增減者 , 天親菩薩有其四釋 , 初三復次 , 與 《 對法 》 同。
第一義云 : 一切過失略為三種 : 一者 、 疑惑 ; 二者 、 二邊行 ; 三者 、 自見取。初不肯修 , 次修顛倒 , 後解非真。為對治彼 , 如其次第 , 說有三藏 。 “經”中為彼決定說義故,令其趣入;“律”中開許一百一具故,令處中行;“論”中顯照諸法相故,令生真智。此中即是未入 、 已入 、 作證所由。
第二 , 又約初斷諸惑 、 業說 , 此三皆是見道斷故。二邊行因 , 即戒取故。
第三 , 又依障入道諸惑 、 業說故。一切煩惱但有二類 : 一者 、 猶預 , 疑即為先 ; 二者 、 決定 , 見 、 取為首。舉此二種 , 攝諸煩惱。雖求入道 , 行諸妙行 , 著苦 、 樂邊 , 不能正證 : 謂在家類受欲樂邊 ; 諸外道輩自苦行邊 ; 為除現在此惑業故 , 唯說三藏。
第四,又諸學品莫過三種:謂戒、定、慧,一一增上 , 宗說三學各各不同 , 故唯三藏 , 不增不減。
第五 , 又為惡律儀者 、 多散亂者 、 多煩惱者。次第立三 : 毘奈耶 、 素呾纜 、 阿毘達磨。
第六 , 又為惡業多 、 愛多 、 見多者 , 次第立三。
第七 , 又為瞋多 、 貪多 、 及癡多者 , 次第立三。
第八 , 又為畏惡趣 、 畏欲界 、 畏三界者 , 次第立三。
第九 , 為得三事大般涅槃 : 由論得般若 , 由律得解說 , 由經得法身故。
第十 , 為得二身 , 故立三藏。由律得法身,性解脫故;由 論得報身 , 智為自體故 ; 由經得化身 , 依定發通故。
如是差別 。
由 此三藏不增不減故,即以此義,分上下乘,以成六藏 , 更無別義。
八萬四千,隨所治惑不增不減。
乘此,復成八百萬億諸法藏也 , 如《對法論》
第十一說 : 然佛隨宜所說不定。或依捨邪歸正門 , 說唯一藏 , 謂正法教藏。對所詮義藏門 , 唯說一藏 , 所謂字藏。或說二 , 乃至八萬四千 , 如 《 涅槃經 》 。佛唯說一因緣 , 謂一切有為。或乃至說十二 , 由宜聞故。此藏亦爾 , 所立隨宜 , 不可為難。
此即第三,辨廢立也。
第四 、 出體者。
三藏體性 , 義類不殊。總聊簡中 , 已顯四體。且如護法四種體中 , 相 、 用別論。此即總以能說法者心上所顯 , 假 、 實殊途 , 聲 、 名 、 句 、 文而為體性。隨其所應 , 三性 、 五法 、 蘊 、 處 、 界收 , 所引教理 , 廣如前說。
第五 、 釋名義者。
於中分二 : 初釋總名 ; 後釋別名。
釋總名者。
《天親論》云:“何緣名藏?由能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由能詮教,能攝一切所應知義令不失故,立以“藏”名。
又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法皆此所攝 , 持所攝法令其不失 , 名之為藏。此別不同 , 有二三等 , 二 、 三 、 六等 , 是其數法 , 於六釋中 , 帶數釋也。
古者釋言 : 藏是記義 , 聖者言教能刊記諸法 , 名之為藏。
釋別名者。且二藏中 : 一 、 菩薩藏 ; 二 、 聲聞藏。
言 “ 菩薩 ” 者 , 梵語應云“菩提薩埵” , 此語略故 , 但名菩薩。無性釋云:“菩提薩埵為所緣境,故名‘菩薩’。依弘誓語,立‘菩薩’聲。”此意說言:有諸行者,發大誓願,求大菩提 , 度有情類 , 以此二種為所緣境 , 立菩薩名 。 此有財釋 , 以彼二種為所緣境名菩薩故。或相違釋 , 亦菩 、 亦薩 , 智 、 悲別故。
又云,或即彼心為求菩提 , 有志、有能,故名“菩薩”。此意說言 : 菩提 , 所求果也。 “ 薩埵 ”, 勇健義。行者之心為求無上正等覺故 , 有大志意 , 有所堪能 , 具此勝德 , 名為 “ 菩薩 ” 。此依主釋 , 求大“菩提”之 “ 薩埵 ” 故。
或“薩埵”者,此言“有情” , 求大菩提之有情也。依士如前。 《 瑜伽 》 釋中 , 文雖小別 , 義亦同此。
《十一面經》言:“菩提”即般若 , “薩埵”謂方便。如是二法 , 利益 、 安樂一切有情。 “ 菩提 ” 之 “ 薩埵 ”, 亦依主釋。
言“聲聞”者。“聲”謂音聲 , 即佛說法所有音聲 ;“ 聞 ” 謂聽聞 。 若修行者,聞佛說法,信受精進而出三界,名曰“聲聞”。故《法花經》第二卷初說:“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 ” 此依初入聲聞乘位 , 多分依教而入道故 , 後證果時 , 未必一切要依聲故。《瑜伽》釋言:“諸佛聖教,聲為上首,從師友所聞此教聲,展轉修證,永出世間 , 故名聲聞 。” 以聲為聞 , 亦有財釋。
又 , 此但依住自乘解,唯自利行以立其名,若不定性,理即不然。故《法花經》第二卷末說:“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故名聲聞。”即依迴心住於佛乘 , 利他行說。以聲令他聞 , 故名聲聞 , 即有財釋。若“聲”之“聞”,故名曰“聲聞”,即依主釋。獨覺初入自乘之位 , 亦多分依佛音聲故。又教小故,從多為藏。又所修證,及與所斷,得非廣大 , 合名聲聞。
隨其所應,逗此二機,此二所知所有法義,皆此所攝,即名菩薩、聲聞之藏。二藏俱是依士釋也。
三藏別名中。
初,《普曜經》中所說“三藏”,二名如前 。 “獨覺藏”者,《法花經》說:“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瑜伽論》言:“常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故名獨覺。 ” 獨證者覺 , 名為獨覺 , 依主釋也。或觀待緣而悟聖果 , 亦名緣覺。待緣而覺 , 亦依主釋。獨覺者藏 , 依主釋 。
如前,“素呾纜”等三藏者。《成實論》云:“修多羅者,直說語言。”《雜心論》云:“經有五義。謂出生、涌泉、顯示、繩墨、結鬘五義。 ”
今大乘解。梵言“素呾纜” , 此名契經。故《瑜伽》二十五,及《顯揚》第六云:“云何素呾纜?由二十四事,略攝一切契經。”契者 , 契當至合之義。所言“經”者,《天親論》解云:“謂能貫穿 , 依故 、 相故 、 法故 、 義故 , 名素呾纜。”謂於是處,由此、為此,而有所說,名之為“依”;真俗諦相,名之為“相”;十善巧法等,名之為“法”;“義”者,謂隨密意等以說諸法,名之為“義”。以四種義 , 釋素呾纜。《瑜伽論》第二十五,《顯揚》第二十說:“謂佛世尊,於彼方所,為彼有情,依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乃至廣說“結集法者,攝聚聖語,為法久住,以美妙言,次第結集,貫穿縫綴,能引義利,能行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 ” 前來雖以 “ 貫穿 ” 之義以釋 “ 契經 ”, 以教貫義 , 以教攝生 , 名之為經。猶綖貫花 , 如經持緯。西域 , 呼 、 汲 、 索 、 縫衣 、 綖席 、 經聖教等 , 皆名“素呾纜”。“眾生由教攝,不散流惡趣,義理由教貫,不散失隱沒。”是故聖教名為契經。《四分律》說:“如種種花,散置案上,風吹零落,無綖貫故。十二年前 , 堪受略教 , 根性如案 ; 種種出家 、 在家異見 , 令正法滅 , 速疾如風 ; 一切經義 , 名之為花。若有經教貫於正理,人無異見,法即不滅。”故《佛地論》第一卷云:“能貫 、 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 , 貫穿攝持所應說義 , 及所化生 , 目之為經。契理之經 , 名為契經 , 依主釋也。若但名經 , 即非此釋。然 “ 素呾纜 ”, 體即是藏 , 名 “ 素咀纜 ” 藏 , 持業釋也 , 以經及藏俱屬教故。
“毘奈耶”者,此云調伏。《八十五》云:“四種有情,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佛以種種勝解智力及界智力,尋求彼先所有勝解及彼後界,如其所應,為調伏故,多分為轉四種法教,名毘奈耶。”故“毘奈耶”,名為調伏。《天親釋》云:“犯罪故、等起故、還淨故、出離故,名‘毘奈耶’。 ”廣說如彼《攝論》第一。調者 , 和御 ; 伏者 , 制滅。調和控御身 、 語等業 , 制伏滅除諸惡行故。亦調 、 亦伏 , 持業釋也 , 此是行名 。 調伏之藏 , 名 “ 毘奈耶藏 ”, 藏是教故 , 亦依主釋。
“阿毘達摩”。“達摩”云法。
“阿毘”四義,此云對法,亦云數法、伏法、通法。
天親解云:“言對義者,此法對向無住涅槃,能說諸諦、菩提分等諸妙行故。 ” 若依此解 , 能對名對 , 體即是教 , 能說妙行 , 向涅槃故。對即是法 , 名為對法。對法即藏 , 名對法藏 , 皆持業釋。
亦名數法。於一一法 , 數數宣說 , 訓釋言詞 , 自相等故。此以理為法 , 以教為數 , 法之數故 , 名為數法 , 是依主釋。數法即藏 , 名數法藏 , 是持業釋。
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論處所等 , 能伏勝他邪異論故。伏體是理 , 詮伏之法 , 名為伏法 , 即依主釋。或教法即伏 , 由此教法具論處等 , 能勝伏他邪異論故 , 即持業釋。伏法即藏 , 亦持業釋。
亦名通法。此能釋通契經義故。經義稱法 , 此能通彼 , 名為通法。法之通故 , 依主釋也。通法即藏 , 亦持業釋。
更有別解。如《對法疏》 。
《分別功德經》有二解:一者,名無比法。二名 , 大法。《結集傳》中亦名大法。《無性釋》云:“擇法因故 , 或共了故。”《雜心》二解。
《婆沙》第一,十二大論師二十四復次解。
《順正理》云:“或諸契經名為達磨,論能決了,名為對法,以教對教也。”
《 俱舍 》 有二解。
或教、理、行、果,俱名“對法”。
隨其所應 , 釋其名義。合四十一解,如《對法釋》 。 不能煩述。
此藏亦名“鄔波題鑠”,即古“優婆題舍”,此云“論議”。亦名“摩怛理迦”,即舊所云“摩德勒伽藏”也,此云“本母”。《八十一》等云:“即此鄔波題鑠,亦名摩怛理迦,亦名阿毘達摩。”《八十五》云:“為欲決擇如來所說、所稱、讚、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恒理迦。 ” 摩怛理迦 , 此屬於義 , 藏者是教。本母之藏 , 亦依主釋。若此論教為彼義母 , 名為本母。本母即藏 , 即持業釋。
六藏名義 , 不異二 、 三 , 故不別釋。
上來所釋 , 且隨一義 , 諸有智人 , 任情取捨。
合是第五 , 釋名義門。
第六 、 辨差別者。
辨二藏別及獨覺等三藏別者 , 如釋名中雖略已釋 , 於《乘章》中亦廣顯示。
“素呾纜”等三藏別者,從一法性 、 大定 、 正智 , 後得大悲所流出故 , 皆無差別 ; 然以義理所詮各異 , 故成差別。又 , 以詮三學 , 名為素呾纜 , 故毘奈耶 、 阿毘達磨 , 皆即素咀纜。既詮戒定名毘奈耶 , 故於調伏亦有契經 , 而無對法。對法之中 , 既詮於慧 , 故有契經 , 唯無調伏。如是 , 應說契經具三 , 調伏 、 對法唯各有二。
然《對法論》第十一說:“除疑隨惑是素呾纜;除二邊行是毘奈耶;除自見、取是阿毘達磨。復次。開示三學名素呾纜;開示戒、定名毘奈耶;開示慧學是阿毘達磨。”此依別部 , 說三藏異 , 義即可殊。若依所詮 , 說為差別。
由素呾纜具有餘二,調伏、對法各有二種。差別義類 , 如前已說。若依所詮增上為別 , 義即有殊。
復次 , 開正法義 , 文義易了 , 是素呾纜 ; 為顯法義 , 作安足處 , 名毘奈耶 ; 為令智者受用法樂 , 是對法義。《天親釋》云:“略有九緣,建立三藏。 ” 此三 “ 復次 ”, 各有三義 , 故分成九。《顯揚論》中第二十說:“諸佛世尊,唯依攝事顯了諸法,是素咀纜藏。 ” 言攝事者 , 謂四事 、 九事 、 二十九事。“為諸聲聞及諸菩薩,說別解脫及別解脫相應之法,名毘奈耶藏。有七種相 , 略攝菩薩諸別解脫。謂初受持軌則……”廣說乃至“第七捨律儀事”。“以十一相 , 顯了 、 分別 、 開示諸法 , 是磨怛理迦藏。”《八十五》說:“解二十四處,名為素呾纜……”等 , 廣如彼說,不能煩引。
《毘婆沙》中,有說無別,從一智海,隨一覺池所流出故,十力、無畏所攝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有說有別,於中有八“復次”不同 , 亦廣如彼。
辨六藏別,以二乘六 , 所詮各別。隨其所應 , 皆當准知。
是名第六 , 辨差別也。
第七 、 彰佛自說總別部類者。
且二藏中 , 總而言之 , 或有別部類 , 或無別部類。所以者何?一會之中,唯被聲聞,不被菩薩,如《阿含》等 , 是名別部聲聞藏也。其一會中,唯被菩薩,不被聲聞,如《十地》等 , 是名別部菩薩藏也。若一會中 , 俱被二機 , 教益二種 , 名無別部 , 如說 《 深密 》, 三乘眾生各有無邊 , 入自乘故。佛為勝義生菩薩說三無性法時 , 六百千眾生發菩提心 ; 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 , 得法眼淨 ; 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 , 心得解脫 ; 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故知二藏 , 亦有別部 , 亦無別部。
此說二藏總 、 別部類。
素呾纜等三總別者。
經部師說 : 契經 、 調伏有別部類 , 阿毘達磨無別部說。
薩婆多師有二師說 :
有言 : 世尊亦有別部說對法藏,即《發智》是 , 名攝歸彼故 , 名迦多衍尼子造。
有說 : 世尊無別部類說對法藏。豈佛自造章頌品等。若作此解 , 便與經部所說不殊。既《正理師》廣為□諍 , 明佛世尊別說對法 , 由此義理 , 故毘婆沙存於二解。
今大乘中亦有二說 , 西域相傳 , 其義如是。
一師說云 : 世尊亦有別部類說者 。 《花嚴》、《般若》,如是等經是素呾纜藏;阿毘達磨,《深密》等經是阿毘達磨藏;《毘奈耶》《瞿沙經》是毘奈耶藏。此藏梵本 , 即今西國施無厭寺猶有小分 , 大徒隱沒。舊人傳云 ,《 清淨毘尼經 》 是毘尼藏。
第二師云。隨於所詮以分三藏 , 無別部類。《解深密經》多詮慧學 ; 《文殊問經》等 , 多詮戒學 ; 《首楞嚴經》 , 多詮定學。隨多所詮 , 以分三藏。如《涅槃經》,始從“如是”,終至“奉行” , 俱是修多羅。《阿毘達磨經》中 , 具足亦有直非直說 , 故彼定非是別對法。故從多分以立藏也。三學俱多 , 唯素咀纜。戒定多者 , 唯毘奈耶。唯慧多者 , 對法藏攝。此約佛說。
若弟子說 , 亦有別部 , 唯對法藏。其 《 普曜經 》、《 未生怨經 》 所說三藏 , 唯獨覺藏無別部類 , 以教小故 , 合聲聞說。唯有餘二 , 以就機行 、 果 , 及所詮少有差別 , 故分三藏 , 定無別部。
其六藏中,准前所說。
初師既許大乘別有《毘奈耶》、《瞿沙經》為毘奈耶藏。別部說有六藏不同 , 斯亦無失。第二師意不許別部 , 但隨所詮 。 若師資合論 , 別部類說 , 亦可有六。若唯佛說 , 無別六也。隨其所應 , 別有多少 , 隨詮成六。
此即第七,彰佛自說總別部類也。
第八 、 師資建立者。
此諸藏教,幾唯佛說?幾通弟子?
如《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云:“論議經者,謂諸經典,循環研覈,磨呾理迦。一切了義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於是處 , 諸聖弟子已見諦□ , 依自所證 , 無倒分別諸法體相 。 此亦名為摩呾理迦 , 亦名阿毘達磨。”由此文故 , 傳受釋云 : 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 , 三藏之內 ,“ 對法 ” 一藏 , 通弟子說 ; 不許餘之十一分教 , 并餘二藏 , 通弟子說。所以者何 ? 唯此對法及論議教 , 弟子所造 , 義理與佛 , 意無有異。若 “ 應頌 ” 等 , 必與佛說殊 , 改佛本頌故。逗機說經 , 待犯說戒 , 非佛自說 , 餘不信故。由此設令 , 佛滅度後 , 有諸弟子造偈頌等 , 皆名論議 , 及名對法。如釋緣起 , 仍名對法藏 , 及名論議經 , 以極推尋諸妙理故 , 意欲詮辨諸法相故。若弟子造,非教藏攝,教藏便攝聖教不盡。故佛滅度後弟子所造,皆是對法,論議所攝。若佛在時 , 對佛前說 , 佛所許可 , 說於三藏 、 十二分教 , 一切無遮。如諸經中 , 此義非一。由如是義 , 佛滅度後 , 聲聞 、 菩薩二藏 , 皆通弟子所造。 《 普曜經 》 中所說三藏 , 皆通弟子之所說也。三藏之內 , 唯對法藏 , 通弟子說。六藏之中 , 二對法藏 , 亦弟子說。若佛自說 , 及對佛前諸弟子等說 , 二 、 三 、 六 , 一切無遮。然此經中 , 且論弟子見諦者說 , 舉其勝者 , 顯離諸失有所證故。若實而論 , 通取未見聖諦者造 , 亦是彼攝。
第九 、 次第分別者。
勘撿諸處 , 說此次第。
略有二種 :
一、淺深次第。天親《攝論》說聲聞藏為初 , 菩薩藏為後。
第二 , 餘處亦說勝劣次第。以菩薩為初 , 聲聞藏為後。准說三乘 , 獨覺等三藏次第亦爾。
復有三種 , 次第前後。
一種次第者,初素咀纜、次毘奈耶、後對法藏。此有五義 , 作此次第 :
一、依說次第。《普曜經》說 :“” 佛成道訖第六七日 , 在波羅奈國仙人鹿苑 , 為陳如等 , 說四諦法 , 即素呾纜。次於舍衛國 , 因迦蘭陀子 , 制非梵行 , 次說毘奈耶。後於毘邪離獼猴池側普集講堂 , 佛見跋渠耆舊比丘等本末因緣 , 說離五怖畏 , 後說對法。
二 、 結集次第。初命阿難集素呾纜 , 次命波離集毘奈耶 , 後大迦葉自集對法。然《普曜經》乃說阿難後集彼對法。真諦云 : 滿慈子集對法。
三、所化次第。為初入法說素咀纜,為已入法說毘奈耶 , 為有斷證說對法藏。
四 、 本末次第。契經為本 , 戒從此生 , 慧方得起。
五 、 寬狹次第。契經詮生三學 , 調伏詮生二學 , 對法唯詮慧。故經為初 , 對法為後。
第二次第者 , 依修行說。戒粗易修 ; 次定 ; 後慧 , 最難可成。從淺至深 , 修行法爾。故 , 初毘奈耶 , 次素呾纜 , 後阿毘達磨。
第三次第者 , 依勝劣說。對法詮生慧 , 種智之根本 ; 定能澄淨心 , 生慧令證法 。 持戒離諸惡 , 調伏身 、 語 、 意。故初對法 , 次素呾纜 , 後毘奈耶。
又 , 無次第隨宜說故。然諸經典多依第一一種次第以辨三藏。
六藏次第 , 准義應知。
第十、釋通疑難者。
第一 、 結集緣起。
雖有違文 , 諸部不同 , 未可為難。
第二、名數增減中。
問:既大乘中無別“雜藏”,何故《分別功德經》說有“雜藏”。《瑜伽論》等云如《雜事》說 ?
答:《分別功德經》是大眾部義 , 非宗所許。設同《瑜伽》說有“雜事”者,如《法蘊足論》薩婆多部說有《雜事品》。本是經文 , 隨彼所詮 , 即屬彼藏。唯詮行雜,即毘奈耶;唯詮事雜,即素呾纜;唯詮理雜,即對法藏;若三俱雜,即素呾纜;若行、事雜,即毘奈耶及素咀纜;若行、理雜,即通調伏及對法攝 ; 若事 、 理雜 , 即通契經及對法攝。然非大乘別立雜藏。此依所詮以分三藏 , 若部 ^3 □別 , 從多攝屬 , 彼藏所收。
《胎藏經》“八藏”亦大眾部,非大乘義。
第三 、 辨廢立中。
問:約機運濟為乘 , 即立一乘 、 五乘 ; 亦許約機攝持為藏 , 許立一藏 、 五藏。
答:雖無文說 , 義即可然 , 乘 、 藏俱許就機。
理有一藏、五藏。《勝鬘經》云:“毘尼者,即大乘學。 ” 既攝小教名為大學 , 故同於乘 , 唯立一藏。亦應說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藏法,無第二、第三 , 除佛方便說 。” 以此准知 , 義應立一 、 五。約機論藏 , 諸教既小 , 故略不立 。 一藏 、 五藏 , 理藏有也。
又 , 乘依機行 , 藏約教門 , 意趣有殊 , 不可一准 。 如“十度”、“十蔽”,相治數齊;“四輪”、“八難” , 其數不等。故乘有一 、 五 , 而教不立也。
第四門中 , 出其體性所有妨難 , 總聊簡中 , 前已具述。
第五 、 釋總別名中。
問:何故二藏中,小乘依人立藏,名“聲聞藏”,不名“獨覺藏”;大乘依人立藏,名“菩薩藏”,不名“如來藏” ?
答:獨覺之教小於聲聞,又,初入法亦依聲教,故小乘藏,依人立名,名“聲聞藏”,不名“獨覺藏”。
若名“如來藏”,願行名字不弘,欲顯願行名字深大弘遠,但名“菩薩藏”,不名“如來藏”。
又,菩薩德行 , 世易可成 , 如來德行 , 世難可成。欲勸有情 , 令依此教 , 易可成立 , 但名 “ 菩薩藏 ”, 不名 “ 如來藏 ” 。
又,小乘之中 , 聲聞為因,獨覺為果,從小為名,非名“獨覺藏”。大乘之中 , 菩薩為因 , 如來為果 , 從小為稱 , 非名如來藏。
問:何故“菩薩藏”以誓願所求為名,不以境緣為號,而名“無師藏”?其“聲聞藏”,以境緣為稱,不以誓願所求為名,而名“涅槃薩埵藏” ?
答:夫立名者 , 且約一德。菩薩願 、 求俱廣,利益既大,欲顯悲深 、 智廣,但名“菩薩藏”,不名“無師藏”。聲聞依緣,成德為勝,願、求俱淺,故從境緣為名 。 不名 “ 涅槃薩埵藏 ” 。
由此,“獨覺”亦依緣立名,不以誓願為號。
問:三藏中,若以貫穿生理名“素咀纜”,餘之二藏亦應名“契經”。調伏 、 對法 , 為問亦爾。
答:據實而論,三藏俱可名“素呾纜”,以說素呾纜是“貫穿”義故。然從根本以得其名 , 餘即不得。如色 、 法處 , 餘不得名。
調伏 、 對法 , 其義亦爾。
又,貫穿理生勝,一得其名,非餘;調伏三業勝,一得名,非餘;對法 無住涅槃勝 , 一得名 , 非餘。契經 、 調伏 、 對法 , 如次各一得名。
問:六藏之中,若以行果機理少別,《普曜經》等立“獨覺”等以為三藏 , 亦應以彼行等小別 , 立於九藏。何故唯六 ?
答:有別部類 , 但可分六。以獨覺教無別部類 , 不分成九。
又 , 機性全別 , 可成三藏 ; 教法不別 , 不分成九。
第六 、 辨差別中。
問:依淨尸羅生無悔等,漸次得定,生詮戒、定,俱名“毘奈耶”。依定發慧,生詮定、慧,應俱名“對法”。
答 : 戒 、 定俱福類 , 詮生□調伏 ; 定慧福智殊 , 生詮異藏攝。
問 : 定慧類殊 , 別藏所攝。散定差別 , 定非調伏。
答 : 定散雖殊俱是福 , 不能斷惑俱調伏 ; 福智兩殊專擇異 , 斷惑有差別藏攝。
第七、彰佛自說總別部類。略為聊簡 , 如自門說。
第八 、 師資建立者。
問:設許三藏 、 十二分教 , 佛滅度後 , 弟子皆得分別演說 , 有何過失 ?
答:若爾 , 便成師資無別 、 淺法 、 深法 、 比法 、 證法 、 聖法 、 凡法 、 一切智法 、 一切種智法 , 都無差別。又許造者,藏教便殊,故佛不許,佛滅度後,弟子等造十二分教及三藏等。
問:如是諸藏 , 三界 、 五趣 , 何處具有 ? 被何眾生 ?
答:《仁王經》中 , 列變化眾無色界眾。又 , 無色界天 , 佛邊側立 , 聽《阿含經》。《陀羅尼經》烈地獄眾 , 故知契經被三界 、 五趣真化之身。
《盧舍那佛經》,說十八梵天諸神王等,俱能解悟,皆悉受持菩薩戒法。故知調伏亦被二界 、 五趣之身。此依實身。無色界中 , 無有耳識 , 不聞教故。故知但被二界 、 五趣有情實身。以經威力 , 地獄眾生得聞法故。諸大菩薩於地獄中教化受戒種種事故。然得戒者 , 義即差別。有此教者 , 亦唯二界。五地無遮 , 尋伺上地可起下故 , 發教化他 , 理亦無失。
阿毘達磨可通二界。不見文說 , 許通五趣 、 四生即無遮。
然《中陰經》說佛於“中有”教化無色界眾生者,非大乘宗。大乘宗者 , 此是化眾生 , 定非真身 , 無業果故。不爾 , 便違 《 瑜伽 》 等說。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