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乘義林第四

乘義,略以五門分別:一、明增減;二、辨體性;三、釋名字;四、彰廢立;五、問答料簡。

第一、明增減者。

或說一乘。《法花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勝鬘經》云:“摩訶衍者,出生一切聲聞、緣覺、世間、出世間善法。”乃至又云:“聲聞、緣覺乘皆入大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又言:“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二乘。二乘者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等。《辨中邊論》第三卷《無上乘品》廣說一乘差別有三: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證無上。如彼廣說。《顯揚》第二十。以六因故,佛說一乘,不過《攝論》所說十因。《攝論》第十,以十因義,佛說一乘。如下當解。

或說二乘。世親《攝論》,初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涅槃》又云:“為聲聞乘而說半字,為菩薩乘而說滿字。”又云:“一者、大乘;二、聲聞乘。”《唯識》、《攝論》。成立“大乘真佛語”中皆有此文,亦名大乘、小乘。

或說三乘。《涅槃經》云:“譬如病人有其三種:一、若遇良醫,及與不遇,決定可差。二者、若遇即差,不遇不差。三者、遇與不遇,決定不差。”即以大乘為初,二乘為次,無性為第三。又有三乘。一、菩薩乘;二、獨覺乘;三、聲聞乘。故契經言:“為求菩薩者,說應六波羅蜜法” ,乃至“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此三乘文,處處非一。

或說四乘。《勝鬘經》言:“攝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荷四重任,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大般若經》第十六會:“善勇猛請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為具宣說如來鏡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證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世尊為答所問。”

或說五乘。前三如前,第四人乘,第五天乘。《善戒經》等云:“無種姓人,無種姓故,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又,《稱讚大乘功德經》,十卷《楞伽》第八卷說五乘:三乘如前,第四即是種種姓乘,第五方是人天之乘。

第二、辨體性者。總而言之。教、理、行、果,總名為乘。

教一乘者。謂詮順大乘三藏教法。故《攝論》言:“《阿毘達磨大乘經》等,此正本教大乘。”又《法花》云:“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又《勝鬘經》言:“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具足,為大乘故,說此六處,此方便教大乘。”故知詮順大乘所有言教,若方便、若根本,皆教大乘。

理大乘者。謂真如理,六度等行,乘此真如理,能有所往,名為大乘。故無性言:“或乘大性,故名大乘。”此唯舉根本。《勝鬘經》言:“聖諦者,非聲聞、獨覺諦,亦非聲聞、獨覺功德。”《法花論》云:“念觀者,聲聞觀人無我,菩薩觀真如二無我等。”《涅槃》亦言:“聲聞有苦、有諦,而無有實,菩薩具有。”故大乘方便四諦理等,皆理大乘。

行大乘者。謂六度等。故無性云:“亦乘亦大,故名大乘。”又,《勝鬘》云:“正法住等,既是行法,名曰大乘。”《法花論》言:“方便者,聲聞觀蘊、界、處,厭苦、離苦。菩薩修六度、四攝、二利,即順大乘。”若根本行。若方便行。皆名行大乘。

果大乘者。謂佛菩提、涅槃果法。《法花經》言:“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又,《勝鬘》云:“二乘者,即是一乘。”《法花》又言:“息處故說二。”又,《壽量品》說:“成道已久報佛出。”《安樂行品》說:“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是法身。”即菩提、涅槃,皆是果大乘。《勝鬘》又云:“二乘涅槃名向涅槃界,四智究竟,得蘇息處。是佛有餘不了義說。”故根本果,若隨順果,皆名大乘。有為法中,通現及種,并諸隨順有漏善法:即善法欲已去,聞、思等行,并無為法,皆為乘體。

二乘體者。大乘如前。聲聞乘體,即合二乘所有三歸已去,隨順出世有漏五蘊及隨所應教、理、行、果,以為體性。故《瑜伽論》六十四說:“聲聞乘證得者,謂先受歸依等以為因故,有五證得。一、地證得。謂見、及修、究竟三地。二、智證得。謂九智即法類四諦。此後所得世俗智、盡智、無生智。三、淨證得。謂四證淨。四、果證得。謂四沙門果。五、功德證得。謂無量、勝處,乃至神通等。故知,教、理、行、果,□是乘體。”此論證得,略見道前,據實,歸依已後□是乘體。此唯根本,無方便乘。最下乘故。設有不定性。稱退故非因。《瑜伽》復說獨覺證得,謂略有三:一、先得順決擇分善證得;二、先已得證得證得;三、先未得證得證得。前二證得名為“獨勝”,最後證得名“麟角喻”。故此根本及方便法,教、理、行、果□為乘體。以合獨覺、聲聞,總為聲聞乘,故出二體。

《法花經》中,果為三乘:一乘因稱門。唯有一門,復狹小故。二乘因稱衣□机案。從舍出之,隨宜而出,非依門故。三乘體性。若別說者。四諦教、理、行、果,□聲聞乘。十二緣起教、理、行、果,□獨覺乘。大乘如前,故成差別。然有說為菩薩乘,能自運及運他故。《法華》但說為佛乘。三乘相望,佛自乘此,唯廣運他故。若名大乘,即包因果。

若四乘者。《勝鬘》四乘,以人天,善根、福分、有漏、聞、思、修、現、種、三歸、五戒、八戒、十善等,教、理、行、果,以為體性,由果是彼因眷屬故。若運載義,其果即非。餘三如前說。若般若四乘,種具多少有異,教等無差。唯根本為三乘,并方便為第四。

《楞伽》等五乘,合人天為一,開不定,三乘外為一,通、別異故,種有異故。乘體無別。合人、天者,同有漏法,根種齊故。又一種五乘以通從別,合不定性以趣異故,開人天為二,乘體無差。

第三、釋名字中。

一乘者,帶數釋。大乘者,如下釋。無上乘者,乘即無上,持業釋。

二乘中,下乘、上乘,依主、持業二釋皆得。以機以法,□上下故。又名大乘及聲聞乘,聲聞之乘,依主釋也。又,《法華經》云“終不以小乘法濟度於眾生。”此翻譯家說為“小乘”,梵本名“聲聞”。或亦依彼可得說小,即攝餘二相形為名,亦通二釋。如“大乘”名兼佛、菩薩。亦大、亦乘,□持業釋。或乘大性,亦有財釋;或依主釋,如次當知。

三乘名中。有說為佛乘,有說為菩薩乘,自運運他,能往所到,名菩薩乘;運他非自,已到所到,體用弘廣,故名佛乘。欲令二乘趣極果故,以此為名,二皆依主。若名大乘,即兼因果。《法花經》中多約佛果以名大乘,化二極果趣佛位故。《勝鬘經》等皆名大乘。初二皆依主。聲聞、獨覺之乘故。大乘通持業及依士:亦乘亦大;乘於大性;是大之乘。無性說故。或不得有財,以大非運故。或以大為所乘,亦有財釋。然前解勝,大非能運故。

《勝鬘經》中說四乘者。初名人天乘,人天之乘,亦依士釋。《大般若》中,第四種“種姓乘”者,種種姓之乘,亦依士釋。二經餘三乘名同前也。大乘若名無上乘者,乘即無上,持業釋也。

第四、彰廢立者。

何故立一有決定性?為二乘故。

有無種姓?為五乘故。

此有十義。如《攝大乘》第十卷云:“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此中十因:

一、為引攝一類不定種姓,令依大乘般涅槃故。

二、為任持所餘不定種姓菩薩,恐於大乘精進且壞退,依聲聞般涅槃故。《法花經》云:“新發意菩薩聞是法已,疑網皆除。”此中唯說第六住前,位可退故。

三、法等故。乘雖有異,所趣真如無差別故。《法花論》解,亦與此同。

四、無我等故。若有實補特伽羅,可有乘別;我既無異,故說一乘。

五、解脫等故。三乘□於煩惱障中而得解脫,解脫無差別故。

六、姓不同故。聲聞之中,不定種姓有差別故。此聲聞身,具有聲聞及佛種姓,由有此姓,故說一乘。

第七、第八,得二意樂故:一者,諸佛於諸有情,得同自體意樂,言我即彼,彼即是我,此既成佛,彼亦成佛;二者、世尊法華會上,與諸聲聞授佛記別,為令攝得如是意樂:我等與佛平等無二。又此會上有諸菩薩,與彼名同,得授記別。故佛一言含二種益:謂諸聲聞得同佛自體意樂,及諸菩薩得授記別。

九、化故。如世尊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涅槃。”云何已成佛,復依聲聞而般涅槃?即為調伏所化聲聞,佛菩薩等自化其身為彼同類,現般涅槃,經百千劫,耽寂滅酒,方從彼起,現授佛記,令諸不定種姓聲聞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槃者,今皆復起,現授佛記,況於我等不希作佛而入涅槃?亦為降伏彼:我亦得汝之涅槃故。

十、究竟故。由過此外,無別勝乘,依理究竟,最為勝故。

《法花論》中,四種聲聞但為不定及應化者而授記別。不定種姓,即是十中第一、第二、及第八小分。應化即第九,餘之六種小分。別義說於一乘,非皆不定及應化者亦非無性,作佛名一。

《顯揚》二十六義解釋在十義中,不須別說。

然《法花經》開方便門,顯真實相,以二乘為方便,一乘為真實。依《勝鬘經》,若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說“唯有一乘無有二乘”,此意即顯攝二乘入大。說一乘者,隨他意語。彼宜聞故,亦是方便說有一乘,非為真實。決定種姓不授記別,非唯一故。無姓有情不成佛故。

《法花》一會,對不定機,以二為方便,一乘為真實。《勝鬘經》中,以道理周備,機有不定,四乘為實,故說一乘是方便說,隨他意語。亦不相違。

又,法花一乘唯依攝入,體用狹故,為方便說;《勝鬘》一乘,出生、攝入,二皆周備,故是真實。

又,《法花》一乘,唯談有性為依,故是方便;《勝鬘》一乘,亦談無姓為依,故是真實。

又,《法花》唯談不定性,故是方便;《勝鬘》亦談決定種姓,故是真實,一會之中可宜聞故。

《法花》分明以智慧為一乘,隱說真如,雖說化城亦非真滅,說大涅槃俱為寶所,而未分明說真涅槃,由二乘者所得涅槃俱名為化,菩提全不得故,顯以智慧為一乘,令彼欣求。《勝鬘》乃以真理為一乘,不說智慧故,攝入、出生,二種俱盡,雖佛果、涅槃、菩提,俱是一乘。

《勝鬘》了義師子吼說,《法花》隱密說於一乘。

總談聲聞,雖有四種。《法華》初時有三聲聞,唯除趣寂,其增上慢,後起已去,方為二記。由如是理,雖說一乘,不違餘教。

說二乘中,不說獨覺,但說上、下。如十力中“根上下”力,不過二故。以機、以教,皆二類故。又,聲聞、獨覺,皆有決定及不定者,此初發心皆依聲故,究竟成果亦有小分依於聲故。不定姓者,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可名聲聞故。又彼獨覺,無多別教,類名下乘及聲聞乘,故不別說。又名大小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同故。

何因三中定、不定姓合為三也?不定姓中具二、具三。種姓差別。究竟得果不過三故。人天淺近。非究竟運。故亦不說。

《勝鬘》四中不說不定,究竟亦唯三乘攝盡,故略不說。合人、天者,俱無性類,同淺近故。《般若經》中不說無姓,非究竟運故。開不定者,聞經勝德修方便異,顯示究竟得涅槃故。

何故《楞伽》稱讚別說五乘?定不定姓有四別故,人天同一,淺近類故。餘處復說人、天為五者,受果有差,趣類別故。合不定姓,不越三故。

不開有姓為四,無姓為二,以為六者。諸教但說五種姓別,類唯五故。設立六者,理亦無違,然無文證。

不說七等,類更無故。

第五、問答分別者。

此中一乘,理應唯一,無餘二三。《法花經》言:“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涅槃》亦言:“凡有心者,悉皆當得無上菩提。”何故乃言為引不定?乃至五乘一切有情皆有佛性,究竟皆至大乘極果,何故究竟有人天乘不歸於佛?

答:《攝大乘論》以十因故,佛說一乘。《顯揚》二十,以六因故,佛說一乘,如前已辨。

今釋意者。據實而言,五乘各異。如前我引教理成立。為引一類故說一乘。非乘唯一,無二三等。《法花論》言:聲聞有四:一、趣寂;二、退菩提心,亦名迴向菩提心;三、應化;四、增上慢。《經》但為化“退菩提心”及“應化”故,世尊授記,非餘二種。應化聲聞者,即經所說耽三昧酒,經劫不覺,後從彼起方發大心。佛菩薩等,作此化形,作聲聞類,“先聖入滅,經劫久時,今尚發心,況於我等。”故為應化。而說一乘受記作佛。《攝論》十因,“第九化故”,即是此也。舍利弗等先發大心,因施眼故,退求小果。今為彼說一乘受記,故說亦為退菩提心說一乘等。不爾,便違《楞伽》、《莊嚴》五種種姓。

又,《涅槃》言:“我於一時,說一乘、一道、一行、一緣,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等皆得佛道。我諸弟子不解我意,於大眾中唱如是言:如來說須陀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若皆作佛即解佛意,何故稱為不解佛意?故知但應如此中說。

問:經自說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即是破二破三而明一乘,何故乃言三五乘別?

答:依梵本說,經頌應言“無第二、第三”!數三乘中,獨覺為第二,聲聞為第三,為引中不定,任持所餘故,方便言“無第二第三”,非真破也。《法花》自言:“唯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若破三者,何故乃言:“餘二非真,不以小濟”?亦應言不以大乘濟度!經既但言,“餘二非真,不以小濟”,明知大乘非所破也。彼經又言:“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二謂第二,三謂第三。非謂二乘、三乘名為二、三。《勝鬘經》云:“聲聞、辟支佛乘者,即是大乘。”又言:“大乘即是一乘。”故但會二不定姓乘,亦非會彼定性二乘,何況大乘。

又“無三乘”,顯即一故,非破大乘唯有一乘。斯理何爽?若會破三者,三中之大,即火宅內所許牛車,出門等給,皆亦牛乘。若破前牛後別與牛,二牛何別?

又,三中之大即是頓悟,會令入一,豈令頓悟成漸悟耶?

又,大乘、一乘,解行何別?而言捨三而趣於一,新發意菩薩疑網除者,即十義中任持所餘。未說一乘,恐於精進且壞起疑將退,今聞一乘,除其疑意,此乃捨下位而趣上階,非捨大乘而入於一。不爾,十地捨下趣上,皆應亦名“破三歸一”。

又,亦應言餘三非真,何獨言二。《勝鬘》又言:“若如來隨彼意欲而方便說,即是大乘無有二乘。”故會二乘入於一者,是方便說,非真實理。經雖說言“開方便門,顯真實相”,故說有不定姓二乘者,是方便門,遠令入真故。今說一乘,令趣極果,名為真實,非謂都無二,唯有一名真。故《法花》言:“密遣二人眇目矬陋”,不言“三人”。又言:“息處故說二”,不言“三”故。若言:迂會入於大位名為大乘,若直往者,所入大位,名為一乘,經論一乘實為不定。今此所釋,未為典據,未見誠文。《法花》一乘豈由直往,今二行位有何差別?故知方便隱無二乘而說一乘,化一會中所宜聞故。有說執佛三劫滿已猶是凡夫,三十四念成菩提位。今破此執,故說一乘亦是破三者,不然!此乃佛滅已後小乘曲見,豈是佛在有作此佛執以為真?而今說破,故但破二。

問:何故立一乘、五乘,不說一藏、五藏?說有六藏,不說六乘?《阿闍世王經》等所說二藏、三藏,與二乘、三乘同。

答:乘是運載義。約機行以明乘。藏是含容義。教對理而為藏。一、五之與六種所以不同經中所說二、三藏,二、三乘,以機行而彰運,對機理而辨教,所以可同,未可即令皆同、皆異,隨宜分乘、藏。有此異、同相對,總有可同相,於理未爽,然未見文。

又,準《菩薩藏》第一卷說,十度、十弊,相治數齊,四輪、八難,相治數別,不應齊責。

問:乘是運度義,菩薩可有乘,如來既已度,應不立佛乘!

答:自他皆可乘,菩薩具二度,度他非自度,何妨立佛乘。

問:何故有處,說佛乘亦名菩薩乘。但名聲聞乘,不名獨覺乘?

答:以果相對,但說佛乘;二運可修,說菩薩乘;行等廣故,名為大乘;遮餘二故,亦名一乘。獨覺無別教門,初業亦由聲起,故名聲聞乘,不名獨覺乘。二乘通論,總名小乘,由機行等同狹劣故。不相違也。

問:既以果對,名為佛乘,亦應果對,名為佛藏。何故但名菩薩藏,不名佛藏?聲聞、獨覺,俱得藏名。

如《藏章》中,自當廣釋。

問:教、理、行、果,俱為一乘體,為同、為異?

答:一雨普潤,教同、機異;三獸渡河,理同、證異;六處大因,行同、修異;三車誘引,果同、設異……或異、或同,未勞定準。《勝鬘》會因、會果,《法花》乃會教、行、果三。一雨教也,九部行也,三車果也,顯唯教、行、果。密實有四,如《涅槃經》說為同、異。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