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论曰 : 汝当说体相。
此中体相即自性,将破其自性不可得,并非令彼说体相也。
此义之来,由前已破因果悉不可得,彼即转说有我。若许有我,即仍可许因果故。如释论云,汝虽破因果,我说有我法,因果则还成。
内破曰 : 汝言有我法,以何为体 ? 此以何为体,即牒论本汝当说自性句。此亦即摄《百论》破神(即我)品要义。彼品全文广辩,即辩此自性不可得也。是故欲通《百论》一品,但须先识《百字论》一句即得。至於释论所解,深知此要,全依《百论》之义以释,所破次第亦尽同《百论》也。
此章所破,略有三段。
一、知为自性知或译觉(《百论》译作神相)、思(奘译数论我是思),意义皆同。此是数论之说。其说我 与 知一(我即能知),如火与照。我 与 自性对待,我静观而自性变异,以我观其变异,故不同木石之无知。此为执我之一大宗。今破之曰 : 不然。若知是我,我则无常(彼不许我是无常,但推其说必是无常)。所以者何 ? 万物之知次第而起,非一时即知一切,如知瓶时布知则灭,是则知有生灭,生灭即无常。我与知一,我亦无常。则汝执实我应无有自性。此即释论云,若以知识为我,乃至知氎智始生云云。此同《百论》“觉若神相 , 神无常”一段。明此要义,《百论》即易解矣。
二、知非自性 。 此是胜论之说。其说有六句,我属实句。凡实皆有德。我具九德,百论已出五种,谓欲、瞠、苦、乐、觉(即知),凡有实我即有欲等德随。彼言,数论我知是一汝破不成,本宗之我具有多德,汝不能破。所以者何,我非知为性,知破,仍有余故。许有余德,德依为我,我仍实有,有我则知亦有也。破曰,不然。若知非我,我则无知。所以者何 ? 有知乃有知用,我既非知,应无知用。能知若无,则无苦等,若无苦等能依,即无所依,无能所依,则无我性。此即释论若知非我,乃至则无体相云云。此与《百论》若觉相神不一段相近(即《百论》第三段),亦以无知破我也。
三、知与我合 。 彼言我知一异,已俱不成,非一非异,应能成立。所以者何,知中有我 , 我中有知,相应俱生故。破曰,不然。知我若合,则我非我。所以者何 ? 互和合故。若知与我合而为我(属我)不名为知,反之我与知合而为知,不名为我。如轻养和合而为水,不名轻养。是此知我合为余物而非知我,则非一非异,但有空言而无实事,所执实我亦空无自性也。此即释论若言我 与 知合,乃至知亦非知云云。是同《百论》神知合故如有牛一段义(即《百论》第二段)。此我知合是胜论宗,彼执实与德合,实能有德,如因明法与有法,即法能有法。论破则依理析言之也。
